赌球,尤其是网络赌球,目前还是个新兴事物,在法律上如何量刑,似乎也是大家关心的一个话题。日前,有记者采访了国内某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尹长松,他向记者作出了解释。
尹长松介绍说,赌球原来是归入赌博罪,量刑相对比较轻,一般就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是,随着赌球尤其是网络赌球开始增多,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把赌球从赌博罪中分离了出来,单独设立了一个罪,叫“开设赌场罪”。一般的开设赌场罪,量刑和之前的赌博罪一样,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关于赌球定罪的一些司法解释还比较模糊,尹律师说:“比如情节严重,涉案金额10万算严重,还是100万算严重?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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