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针对目前波及面更大的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赌球,足协也迅速做出了反应,尽管事出突然,但是还无法得知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最终意见时,足协还没有具体讨论对俱乐部、个人的处罚,但是足协方面也表示会加大惩治力度,“涉及赌球的个人会被驱逐出足球圈,俱乐部最重会被取消注册资格,这在中国足球的处罚中属于被处"极刑"”。
同时中国足协掌门人南勇也表示,“赌球会对中国足球的商务开发造成影响”。
足协也针对未来可能难以避免的处罚表明了态度,会上南勇也表示“无论是涉及到谁都会严肃处理的”,这与官网上的声明保持了一致,声明中表示“对于参与赌球、假球的足球从业人员,无论是谁,我们都绝不姑息迁就,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处罚而言,足协方面表示“赌球这样的问题很大,但是处理起来并不复杂”,针对俱乐部如有涉及的话,处理起来无非是“降级”、“取消注册资格”和“罚款”三种,而对个人则会“禁止从事足球运动”以及罚款。足协还特别提到了2003年对当时涉及“黑哨”事件的俱乐部和个人的处罚决定。
2003年对由“龚建平案”引发的对“黑哨事件”的处罚力度是空前的,涉及了6家中超、中甲俱乐部,和十几名圈内知名总经理和个人。由于情况特殊,未完全公开处罚全文,实际处罚的内容大致如下:
对替俱乐部送钱的六人给予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并各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三家俱乐部给予罚款8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两家俱乐部给予罚款5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一家俱乐部给予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对在涉及不公平竞争事件中负有管理不善责任的六家俱乐部老总给予严重警告的处罚。
由于涉及“黑哨事件”的个人和俱乐部只是做了裁判工作,但是并没有操纵比赛,而一旦涉嫌“赌球”,则有操纵比赛的嫌疑。在足球比赛中,对操纵比赛的处罚是最重的,足协表示“未来对涉赌球案个人的处罚力度将超过2003年的"黑哨事件"的处罚力度”。
(贾蕾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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