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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足协转会新规“逼”球员留洋

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2009年11月25日11:32

  “无论小蒿还是姜宁,他们的身体恐怕都很难适应英超和德甲的比赛强度。即使勉强支撑一两个赛季,对于他们的运动生命也肯定会带来影响。在接受试训前,蒿俊闵必须要考虑清楚类似的问题。”摄影记者 王建一

  足协最近新拟定的转会规定,让泰达球员感受到了些许恐慌,因为只要泰达俱乐部不同意,想要投奔其他俱乐部的球员恐怕很难走成。对于这些球员而言,除了出国踢球这条路,很难有别的选择。

  由于俱乐部方面的强烈反对,中国足协在即将下发的转会规定中,决定暂缓实施“自由转会”。在规定中,足协为了保护俱乐部的利益,甚至设立了一条特别条款:球员所属单位有权重新与所属球员签订不低于原合同待遇的新合同,球员所属单位要求签订时,球员必须同意,否则取消该球员注册资格。换句话说,如果俱乐部开出的合同高于上赛季的待遇,那么这名球员基本上将被强制留下,除非得到俱乐部的认可。对于蒿俊闵这样的球员而言,在国内转会几乎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泰达俱乐部很难放他离开,外界此前一度传言泰达新赛季主力纷纷挂牌的场面并不会出现。

  不过,转会规定并不妨碍球员转会到国外俱乐部。中国足协在吃到了苦头后规定:球员和其所在俱乐部因工作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应依照《FIFA球员身份及转会规则》为准。换言之,只要球员合同到期,可以以自由转会的方式到国外去效力。但到国外踢球,毕竟要求球员本身的实力,因此这项条款实际上只是为蒿俊闵这样的球员设立。

  

责任编辑: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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