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
定罪重点在取证上面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的律师张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赌球的现象在国内的球队已经是公开的现象,但是真要想抓几个典型推向审判台,恐怕还是有很多困难的。
张平律师指出,赌球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单从国内的赌局来说,就有几个必需的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赌球的目的性,有的赌局是为了保级,有的是为了晋级,有的则是单独为了从盘口上赚钱。这往往就是刑法中所讲的犯罪动机,也就是定罪时的主观故意。如果连这个主观故意都确定不了,那么将来在定罪时一定不会被法官采信的。”张平律师说。
“其次是手段,也就是拿多少钱出来给参与的队员,拿多少钱给参与的领队和裁判等,这些都要有直接证据。否则你说给了,人家说没收到,又没有旁证,这样的案子还是定不上。”张平律师接着说。
张平律师还指出,如果赌局的结果按照嫌疑人的目的达到了,那么赌博罪还可以认定,一旦有的赌局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或者与预期目的截然相反,那就更无法认定是赌博了。
张平律师说:“事实上,足球是一项奔跑的运动,每一个队员的站位、跑动、带球、射门等动作都和赌局的结果息息相关,更和该名队员是否参与了赌局有着直接的关系。”
那么这些行为是否涉嫌赌球又如何认定呢?尺度又在哪里呢?
对于这些问题,张平律师说:“这些其实都是摆在警方面前的问题,如果警方不能找到很好的解决途径,相信检察机关一定不会接手下一个环节。”
最后张平律师表示,想认定一场球赛被人操控,需要有庄家、联络者、俱乐部经理、领队及队员等多人同时承认,并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可以。“而在这些证据链条中,如果缺少了任何一个环节,恐怕都无法使案件最终能定得住。”最后,张平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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