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就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的足球打假事件,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正式答复本报记者,首次公布了“王鑫等16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案件的初步情况,揭露了中国足球已形成一个由圈内熟人组成的黑利益链条。在曝光足坛黑幕的同时,公安部门已强势介入,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打击赌博和贿赂操纵比赛等犯罪。2009年岁末,司法利剑终于刺向了中国足球的毒瘤!
顺藤摸瓜 揭开黑幕
2009年初,公安部根据国际刑警组织新加坡国家中心局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和有关请求,部署辽宁省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王鑫(辽宁省大连市人)在新加坡非法操纵足球比赛一案。专案组已于今年4月在沈阳将王鑫抓获归案。
专案组负责人说,当调查王鑫在新加坡操纵球队打假球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王鑫还在国内通过商业贿赂等手段,操纵个别场次的足球比赛。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顺藤摸瓜,揭开了“广州医药队与山西陆虎队踢假球”等内幕。
有买有卖 有假有赌
因赌球庄家的介入,中国足球界全是“假赌”结合。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拆解”了2006年8月19日中甲联赛第17轮比赛被导演成“假球”的过程:这场比赛,有冲超希望的广州医药队主场对阵山西陆虎队。早在赛前,王鑫、王珀等人就放出风声,希望广州医药队来买这场球。随后,二人在联系丁哲、杨旭等人后,通过贿赂的方式,操纵了比赛结果。最终,广州医药队以5比1大胜山西陆虎队。而王鑫、王珀等人不仅获得了贿赂款,还利用非法操纵比赛结果这一手段,在比赛当日投注某国际赌博网站,牟取暴利。
这场假球的始作俑者王珀和王鑫就是当时山西陆虎足球俱乐部的正、副总经理,他们通过球队助理教练关系,找到了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得到山西方面“卖球”的示意后,当时广药俱乐部的副总经理杨旭在请示并得到了俱乐部主要领导同意后,于赛后将20万元“买球钱”通过中间人给了山西陆虎俱乐部。
结伙作案 触犯刑法
据警方透露:共同策划这场“假球”的人彼此熟识,有的是曾在同一个球队里,有的则在同一家俱乐部呆过,并且有一定的实权,可支配球员,因此能较为默契地一起运作踢假球。
截至记者发稿,专案组已查明:王鑫、王珀、丁哲、杨旭等人,自2006年以来就先后利用商业贿赂的方式,操纵国内中甲联赛个别场次的比赛结果,已触犯《刑法》第163条、第164条等规定,涉嫌犯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打击犯罪,为我国足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