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羊城晚报》报道 公安部门已经将广州医药与山西陆虎的比赛定性为“商业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根据这一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足协有可能对广药足球俱乐部进行什么样的处罚呢?广州足球将会面临哪些“灾难”?
昨晚,记者致电中国足协多位人士,他们均对此闪烁其词。一位官员含糊地表示,一切将按“有关规定办理”。那么,“有关规定”又是什么呢?记者翻查了今年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发现在第三节的“腐败”章节中对“贿赂”行为的处罚有明确的规定:一、任何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代表自己或第三方向中国足协有关机构、比赛官员、运动员、官员、俱乐部(球队)等提供、许诺或给与不正当利益,企图促使其违反中国足协规定,将受到下列处罚:1.运动员:停赛;2.官员: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3.俱乐部(球队):降级。二、被动腐败(被许诺或接受不正当利益)将被处以上述同样的处罚。三、情节严重者和屡犯者,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的处罚将是终身的。
由此看出,如果按照“规定”办事,广药足球俱乐部将被勒令降级。
记者昨晚还致电广州市足球办公室主任谢志光,得知记者要采访此事,他马上表示自己正在打一个国际长途电话,随即就挂断了记者的来电。记者随后又致电广州市体育局负责人,他表示,目前还不知道公安机关公布的案情,暂时无法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