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州医药队在2006年中甲联赛中通过20万人民币收买山西路虎队一事,公安部已将王鑫、王珀等人的行为定性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按照《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的规定,本次涉案人员将会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而在商业贿赂之中受益的广州医药队甚至面临着降级的处罚。目前足协方面已经确定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罚事宜。
足协拟处罚广药俱乐部
作为2006年8月19日中甲联赛,广州医药与山西路虎那场比赛的两支当事球队,山西路虎后来改名为呼和浩特队,已经在2007赛季因为主动放弃中甲联赛被处以降级的重罚。但另一支当事球队广州医药队则在2007赛季结束之后冲超成功,目前仍在中超联赛之中,并且在本赛季获得中超第9名的成绩。但广州医药俱乐部在2006年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贿赂。
因此,足协纪律委员会几位委员已经在昨天进行了碰头研究,将立刻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如何对广州医药俱乐部做出处罚。
广足易主也难逃处罚
广药俱乐部方面目前较为混乱,俱乐部高层基本都在协助警方调查假球案,只有一个负责招商的副总幸免。
而俱乐部也在近日对内宣布,明年广药作为股东之一不会全面负责俱乐部工作,广州足协将托管球队,新的广州足球俱乐部正在筹建中。那么,新组建的广州足球俱乐部能否规避责任,不受处罚?律师的回答是:难。理由是,从法律上讲,一个企业名称、股权、负责人变更后,新的单位主体必须承受之前单位主体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即便广药退出广州足球,新企业接手组建新的广州足球俱乐部也要承受广药俱乐部原应承受的法律责任。
广州体育局:冲超不是买的
广州市体育局局长刘江南昨天表示:广药冲超不是买的,会正视一切处罚后果。刘江南表示:“我们正在探讨如何加强体育行政部门对职业俱乐部的领导和管理,但绝对不是退出。”对于广州队可能受到降级处罚的问题,刘江南表示:“我相信,有关方面一定会根据现行的法规,特别是中超的有关管理条例来综合考虑,处理好个人行为、历史和现状的关系,来对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人和事,做出客观和恰当的处理。
早报特约记者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