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山东省第一例、涉案金额高达11亿余元的网络赌球案由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于25日上午在滨城区人民法院开庭。王某等7名被告人均出庭受审。
2006年3月至6月,王某利用互联网转租赌球平台赚取中间差价盈利两万多元。之后,王某在某科技公司购买了一套赌球系统,给赌客们提供了一个赌博平台。2008年3月,滨州市公安局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发现王某的网络赌场,并将此线索上报,又由省公安厅汇报至公安部。滨州市公安局将此案定为4·19网络赌博案。滨州市公安局于2008年11月5日将王某等人抓获归案。(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