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艾弗森的十佳球,看过艾弗森的十大瞬间,看过艾弗森晃开乔丹跳投的霸气,看过艾弗森亲吻76人主场地板的温情,如此英雄,就真的只有迟暮的份儿吗?也许是他的性格使然,也许在他的背后,还有一双黑手,在推着他离开。
从1996年艾弗森走进联盟开始,也基本就是NBA全球扩张的开始,乔丹、约翰逊等球星,已经让NBA声名在外。斯特恩也明白,这样的扩张是一条“不归路”,只会越扩越大,而艾弗森在此时进入联盟,毫无疑问也应该成为NBA“全球战略”的筹码。但造物弄人,艾弗森恰恰不是那种迎合大众之人,他可以为了比赛全情投入,但其余的都免谈。这对于NBA来说无疑是退步,没有强大的市场推广,艾弗森也理应被市场所抛弃。
自从出走费城之后,艾弗森的职业生涯就开始走下坡路,虽然数据还是那样耀眼,但在球队中的地位,已经大不如前,关键时刻的进攻权让给了别人,最后一投的开火权也让给了别人,成为了徒有虚名的巨星。而在活塞和灰熊的日子,更让艾弗森感到难耐,渐渐地他只能在替补席上混迹,这也加速了艾弗森的离开,加速了一代巨星的堕落。
看着科比、詹姆斯、韦德、安东尼等人,人们都不难发现,艾弗森与他们的差距不是球技,而是“人技”。他们可以迎合斯特恩,迎合NBA的发展,迎合球迷的欢心,但艾弗森不能。就像曾经球员们都争抢着签约NIKE和adidas时,艾弗森却签下了Reebok,这从一个侧面也看出了艾弗森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他不愿充当牺牲品,宁愿抱着“I am what I am”(我就是我)的信条,一直到老。
是上帝造就了艾弗森的天赋,是篮球造就了艾弗森的秉性,但是NBA造就了艾弗森的悲剧,他是职业化的牺牲品,他是总冠军的祭奠者,他是那个孤独的艾弗森。(马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