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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奖励非共有财产 马琳应向伍兹学习担当

来源:华商网-华商晨报
2009年12月05日15:16

  经纪人曝张一已接受离婚现实

  马琳律师首次接受媒体采访谈财产分割———奥运冠军的奖励非共有财产

  奥运冠军马琳和演员张一的离婚案始终引人关注,而在法庭之上,财产分割仍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张宁益(曾用名张一)的经纪人徐女士透露:“张一从开始就不愿意离婚,但我们劝她面对事实,不要纠缠下去,‘天涯何处无芳草’?她才同意往下解决。”

  之前有报道说马琳从2002年至今收入达2000万,而且,女方曾说她有权分到1000万,这点马琳是怎样的态度?对此,马琳的代理律师孙琪日前在接受采访时强调,这都是一些人的臆测,法律只尊重事实,不会以无根据的猜测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时,若双方均无过错,则各自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50%。马琳说过,他曾对法律不够了解,但一定会尊重法律。马琳考虑到女方的收入并不太高,在娱乐圈也需要很多应酬,因此提出不分割女方财产,只把自己单方面的财产作为双方共同分割的对象。

  关于马琳是否在北京有三处房产、广州两处、还有汽车两部的问题,孙琪说:“马琳2007年购买的一套亦庄的别墅,是两人婚后的惟一一处房产,在法庭上马琳也将这处房产提供出来了。另外的房产和汽车都是两人婚前马琳所购,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应该列入夫妻共有财产的。女方之前提及的广州的房产和汽车,是国家及赞助商对马琳获得奥运冠军的奖励,属于新《婚姻法》规定的“特定物”范畴,是国家和社会对奥运冠军的肯定及嘉奖,应归马琳个人所有,不应列入双方共有财产。

  孙琪表示,至于外界传闻马琳的其他财产,比如代言广告的费用,实际上按照规定这些都是归国家队所有的,因为马琳是以国家队的名义去代言的,因此马琳本身并没有某些人传的那么有钱。法院既不会因为马琳是奥运冠军就偏向马琳,也不会受网络上一些舆论的引导去歪曲事实,相信法律的公正,最终事实也会证明一切。

  建议

  马琳应向伍兹学习担当

  一起疑窦丛生的车祸,把高尔夫球星“老虎”伍兹推入婚外情绯闻的漩涡。一向低调面对媒体的伍兹最终发布声明,在恳求公众尊重他隐私的同时,感谢妻子超乎常人想象的气度,最终表达了他对一个家庭的担当:“我要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不辜负我的家人。”

  相比伍兹对事件的回应,国内一出“家庭伦理剧”马琳离婚案就有些令人视觉疲劳了。从离婚到财产分割,最有影响力的主角马琳始终没有正面回应。正道不畅,暗流汹涌。事情逐步曝光中拉扯出了父母、教练甚至七大姑八大姨,甚至出现令人咋舌的“以为领证不算结婚”的说法。

  国内体育明星危机公关“不过关”也不是第一次了。伍兹的做法可资借鉴:可以说别人不尊重隐私,但是作为公众人物,尤其是一位在青少年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奥运冠军,你应当给那些支持你的人一个交代,而不是把家人推到风口浪尖,这其实也是一份担当。

  本组稿件综合《华西都市报》 《信息时报》 《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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