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总决赛(乌鲁木齐)竞赛规程
搜狐体育讯 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
北京浩凯国际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新疆龙族国际台球会所
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四、指定器材:
星牌台球桌(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五、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09年12月27日至31日
比赛地点:龙族国际台球会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南光明珠大厦6楼)
六、比赛项目:
斯诺克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
(一)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最新排名前16位的选手;
(二)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新疆站)资格赛获得出线权的16名选手;
(三)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4名外卡选手;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选手务必于2009年12月25日前登陆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官方网站www.my147.com报名或电话报名:010—88128147
(二)参赛人员请于2009年12月26日18:00前到新疆龙族国际台球会所报到。
(三)所有选手进入正赛后可享受赛会提供的免费食宿;
(四)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进入16强后,奖金兑现50%,不计积分;
(五)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六)2009年中国职业斯诺克巡回赛最新排名前16位的选手为种子选手,按蛇形排阵进位直接参加32强比赛;
(七)外卡轮由资格赛中获得出线权的16名选手抽签对阵中国台球协会指定的外卡选手,获胜者进入下一轮;
(八)比赛全部为7局4胜制单败淘汰赛(决赛为9局5胜),
九、奖励:
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50000元,200克纯金奖牌一枚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人民币25000元,100克纯金奖牌一枚
3-4名各获奖杯一座,奖金各人民币12500元,50克纯金奖牌一枚
5-8名各获证书一份,奖金各人民币8000元
9-16名奖金各人民币5000元
17-32名奖金各人民币3000元
33-48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
单杆高分者获奖杯一座,奖金5000元 (1名)
单杆147分选手获奖杯一座,奖金14700元 ,100克纯金奖牌一枚
十、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涛
仲裁委员:张晓冬 张建忠
裁判长:吕康明
副裁判长:施明
裁判员: 由中国台球协会指定
记录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一、报到时间、地点:
工作人员、裁判员请于12月26日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12月26日18点之前者到龙族国际台球会所报到,晚间举行抽签仪式;
接待联系人:刘镐
电话:13201268600
十二、参赛经费:
(一)除资格赛出线的16名选手外每名参赛选手需向赛事组委会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民币;
(二)赛会负担进入正赛选手和外卡选手比赛期间食宿,其它费用自理;
(三)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三、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穿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
(六)参赛选手参加各类正式活动时必须按要求着西装,系领带。
(七)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八)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九)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提前申报,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参赛;
(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一)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