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由当地体育局托管,中国足坛并非没有先例,2006年的辽足,2008年的深足皆是如此。但托管仅是权宜之计,其中闹出的欠薪风波,直接折射了托管的弊端。
2005年,因为实际老板张海入狱,辽足顿时断绝粮草,面对俱乐部难以为继的局面,当时球队总经理张曙光想将辽足转让。但背负着2000多万债务的辽足,在转让公示期的最后一天被紧急叫停,最后通过辽宁省体育局托管的方式,才保住了中超资格。不过,2000万的债务依然存在,球员的工资依然拖欠,辽宁省体育局托管了一年后,2007年辽足再次转让。
2008年,深圳队也由深圳市体育局托管,这一年托管的结果是:欠薪依旧。2009年,深足18名球员在收到市足协的白条近3个月后,仍没有收到被拖欠的工资和奖金,于是由代表律师出面,正式要求市足协和深足“在15天内解决欠薪问题,否则将请求上级劳动部门仲裁并依法追讨”。
值得庆幸的是,广州市体育局托管广州队的情况有所不同。一来俱乐部没有债务,二来几大赞助商已经明确表示,赞助金额不会少。对于球员对“钱”途的担心,广州体育局方面表示:“假使款项没有及时到位也不会有问题,我们预留了一笔资金在紧急时使用,绝对不会出现欠工资、欠奖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