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足联新政规定,俱乐部各项支出总和不得大于其年营业收入,否则将被取消欧洲赛事参赛资格,这让像切尔西、曼城这些财大气粗者也感到如坐针毡
2009年的最后一天,切尔西老板阿布将俱乐部的3.4亿英镑债务一笔勾销。7天之后,同样财大气粗的曼城老板曼苏尔如法炮制消除了俱乐部3.05亿英镑的债务。这样一来,两支蓝军一夜之间双双“扭亏为盈”。切尔西和曼城官方都毫不掩饰地宣布,此举主要是为适应欧足联即将执行的新财务要求,为参加欧战扫清障碍。不过,欧足联显然对这种钻空子的方式极为不满,欧足联主席普拉蒂尼日前明确表态,即使切尔西和曼城消除了债务,如果四年之内不能实现收支平衡,两家俱乐部仍然会被取消欧洲赛事参赛资格。
欧足联在去年8月提出了“财政公平原则”的概念,根据这一新政,俱乐部的各项支出总和不得大于其年营业收入,也就是说必须实现收支平衡,否则将被取消欧洲赛事参赛资格。原本此项新政将于2012年开始实施,但欧足联考虑到“软着陆”有一个缓冲期,决定将实施时间延长到2013-2014赛季。届时,俱乐部如果不能满足新的财务政策,将被驱逐出欧战。
“财政公平原则”出台的主要依据,是欧足联不能容忍欧洲足坛日益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他们认为以皇马、切尔西、曼城为代表的豪门俱乐部无限制地烧钱行为实际上破坏了整个欧洲足坛的经济秩序,也为中小俱乐部的发展制造了更大的阻碍。普拉蒂尼担心,这一趋势持续下去将使得各大俱乐部成为超级富豪的玩物,从而失去了足球运动的真正意义。某种程度上,这一新政也是普拉蒂尼“劫富济贫”理念的延续,限制豪门膨胀,扶持中小俱乐部发展,正是其竞选以来的一贯思路。
受此新政影响最大的,目前看来是切尔西和曼城。曼城刚刚公布的营业额为8700万英镑,但仅仅去年夏天他们就花费了1.2亿英镑购买球员,切尔西方面也迟迟不能拿出盈利时间表。如果这种现象持续到2013年,两家俱乐部的欧战资格恐怕会很悬。
相比之下,皇马和曼联两家俱乐部虽然负债高达6.83亿欧元和7亿英镑,但其营业额却达到4亿欧元和3亿英镑,并未超出支出总和,危险性反而不大。
新闻分析
普氏新政
缺乏可操作性
欧足联新政带有明显的普拉蒂尼特色:限制豪门发展、缩小贫富差距、竭力减小资本对足球的影响。遗憾的是,和以往的各项普氏新政一样,这项政策也缺乏现实的操作手段。
首先,“财政公平原则”本身就未必公平。欧足联实际上只是提出了一个框架,实施细则至今没有出台,因为这个细则很难确定。新政要求各俱乐部必须实现收支平衡,那么曼联这样负债巨大、营业额却是世界第一的俱乐部算不算达到平衡?指望曼联在三年半之内消除债务是不可能的,而曼联又是德勤事务所评估信用最佳的俱乐部,这样的俱乐部难道也要取消其欧战资格?何况,债务本就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长期贷款长达数十年。就像贷款买房一样,选择消费方式是消费者的自由,具有良好信用的俱乐部利用贷款支付各项费用也无可厚非。如果欧足联以此为由进行制裁,俱乐部只要告上欧盟法庭,欧足联必输无疑。
其次,欧洲各国的财务审核透明度也并不一致。同样根据德勤事务所统计,德国、英格兰、法国、荷兰俱乐部的财务审核最为透明,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以及整个东欧却是一团乱麻。这些国家俱乐部的负债情况变化极大,一个政策或者某个官员的一句话就能扭亏为盈,这一点与中国足球俱乐部的某些特征很类似。欧足联对此的限制接近于零,因为他们并不具备查账的权利。相对而言,切尔西和曼城这样由老板直接抵消债务的方式倒还算得上公平合理了,至少人家是真正拿了钱出来的。只有一种情况欧足联有权对俱乐部进行制裁,即该俱乐部已经被本国经济法庭判定破产或达不到财务准入要求,如当年的帕尔玛、拉齐奥和巴黎圣日耳曼。然而出现这种情况俱乐部通常已经直接降级,欧足联似乎也没有追加处罚的必要了。
因此,欧足联此项新政惟一具有约束力的其实只有一项,即俱乐部转会支出不得超出其营业收入总额。这样可以逼迫俱乐部设法实现盈利,而不是一味依靠老板输血。简单地说,曼城要想再花1.2亿英镑买人,自己的营业收入就要达到或超过这个数字,这就不是光靠钱能解决的问题了。
灰色经验
左手钱给右手
中超都玩六年了
事实上,“足球俱乐部必须盈利”一说并非出自欧足联主席普拉蒂尼,早在2004年中国足球顶级职业联赛从甲A摇身一变为中超之时,中国足球就开了“俱乐部必须盈利”规定的先河。当时中国足协规定,凡中超俱乐部必须有自己的足球基地,基地内必须有三块或以上的标准训练场地,当然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中超俱乐部必须盈利”,中国足协甚至还制定了盈利的标准。
事实上,中国足协制定的“中超俱乐部必须盈利达标”的这个门槛,六年来仅仅大连实德实现过,那还是在球队夺得第8个职业联赛冠军那年,而更多的俱乐部根本无法达标。当时四川冠城俱乐部总经理李丹阳痛斥:“中国足协制定这个标准,就是逼我们俱乐部做假账”。正是由于众多俱乐部的反对,该标准仅仅实行了不到一年就被终断了。日前中国足协对中超准入制度再度做了修改,由以前的18条扩大成了54条,并将于2011年实施。其中备受关注的俱乐部盈利标准变为:不计球员转会收入,中超俱乐部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中甲俱乐部不低于1000万元。而所谓“年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赞助费、广告、票房、出售队服等专卖产品的收入,并不包括股东的投入,因此目前中超大多数俱乐部的年营业收入都不太可能超过3000万元。
事实上,多年来很多俱乐部为了能达到中国足协规定的盈利标准,不过是将左手的钱给了右手——大多数中超俱乐部之上都有一个总公司,也就是所依托的企业。一个赛季开始,比较幸运的俱乐部可能找得到冠名商,而找不到冠名商的只能靠总公司冠名赞助了,这笔钱自然也从总公司的投入,变成了俱乐部(子公司)的收入,而俱乐部的其他投入也自然以各种名目算在了经营收入内。如此一来,事情就变得简单了,不过是俱乐部拿本漂亮账去糊弄足协,足协也自然满意而归,而那条所谓的“中超俱乐部年收入不得低于3000万,中甲不低于1000万”的门槛,不知究竟能拦得住谁。本报记者 胡锐凯
巧玩数字游戏
西甲负债照样转
西班牙媒体近日公布了西甲各俱乐部财政收支情况,结果令人震惊,绝大多数俱乐部都属于负债经营,甚至有些濒临破产边缘。
债务总额最高的是皇家马德里,负债总额达到6.83亿欧元。其次是巴伦西亚,负债5.5亿欧元,巴塞罗那排名第三,负债4.89亿欧元。此外,马德里竞技、塞维利亚等俱乐部也负债累累。据统计,西甲俱乐部的债务总额已达到近30亿欧元,不少球会如巴伦西亚实际上已处于资不抵债状况,而不得不向政府求助。此外,至少有80%的俱乐部拖欠过球员工资。
为什么西甲大面积负债却依然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联赛之一?不得不说西班牙在某些方面存在着黑幕。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皇马,弗洛伦蒂诺打造第一代“银河战舰”时期,皇马负债同样惊人,结果只是卖掉了马德里市中心的体育场就扭亏为盈。事后有人计算,皇马卖出的价格超过当时房地产平均价格的6倍。庞大的债务通过一次巧妙地运作便化为乌有,偏偏欧足联对此根本无法审核,所谓的财务制度对皇马来说如同虚设。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 肖竹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