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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南勇财路:开菜馆生财有道 卖充值卡起价5万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010年01月30日06:24

  其实早在2002年世界杯之后,针对南勇的举报信便如雪片般飞向各有关部门,举报信中提及最多的,就是经济问题。南勇在中国足协任职 12年,究竟通过职务便利榨取了多少经济利益,目前不得而知,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 他不会太“干净”。“权力寻租”,顾名思义,正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而这个名叫南勇的人,将这种“寻租”发挥到了极致。

  【南家菜馆】

  据说,2000年之后,随着南勇在中国足协的话语权越来越大,求他办事的俱乐部、经纪人以及希望承办比赛的公司也越来越多,忙的时候,南勇一天要赶好几个饭局。如此一来,南勇的家人索性开了一家民族风味浓郁的特色餐馆,面积不大,装修一般,地理位置也不算特别好,不过这些并不会影响饭馆的营业额。所谓生财有道,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南勇的妻子。此人曾是国家体委下属科研所的一名工作人员,上世纪90年代后期辞职“下海”,于是才有了所谓的“南家菜馆”。或许,当初南勇同意家人开设这家餐厅时,压根就没有想到——— 这里会成为许多足球人必去的一家餐厅,甚至成为变相“行贿”的好去处。

  稍微年长的裁判都很清楚——— 如果是外地裁判,一旦被安排到北京执法,上场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来这家餐厅用餐。虽然南勇当时并非足协裁判委员会的直接负责人,但在几位副主席中,他却是分管裁委会的。于是,原本一顿非常简单的“工作餐”,吃出一两万甚至十来万就成了非常正常的事。而且,其中“吃法”也大有讲究。一般餐厅都有贵宾打折卡,但这家餐厅的贵宾卡却不是用来打折的,到酒店吃饭的都是为了“办事”,办什么样性质的事情,就要买什么样的卡。表面上看,客人到餐厅吃饭买的是卡,而且此卡下次吃饭时还可继续使用。但一般而言,吃一次之后,一年之内恐怕就不可能再用第二次了。名义上,买的是“贵宾卡”,实质则无需多言。

  不仅足球裁判到餐厅“吃饭”,其他足球圈内外人士需要办事,进京之后也会光顾这家餐厅。当时,有求于南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南勇的提示,请客的地点都被放到了这家餐馆。根据所要办的事情大小和难度,在南勇点头同意之后,请客之人会被要求在该餐馆购买金额不等的充值卡,但起点为5万元左右。当然,此后没有人会再到该餐馆使用充值卡,就这样,权钱交易完成。

  2002年世界杯结束,有关方面曾对举报信中所提到的问题对南勇进行调查,但由于当时情况复杂,餐馆的情况也被南勇推到了家人身上,最终,他涉险过关。不过,这家有着嫌疑的餐馆,在南勇被调查过程中也自动关门大吉。

  日前,记者就南勇所开餐馆一事向一些俱乐部和足协官员求证时,所有人都表示此事确实存在,但自己没有去过,也没给南勇送过礼。1月28日,足协一位中层表示:“这个餐馆确实存在,但南勇也不可能让我们去呀,据说去的都是外地来的俱乐部工作人员、经纪人之类。至于那家餐馆当时赚了多少钱,那只有他和他家人知道了。”

  【沈阳悬案】

  “敢干!”很多了解与熟悉南勇的人都会这样形容曾经的足协副主席。的确,南勇很有胆略,在需要承担责任时,他永远走在最前,无论是在负责国足事务期间还是负责商务开发之时。南勇确实很敢干,尤其是在处理所谓的“大牌球员”问题上。当年国足冲进世界杯之前,从郝海东到范志毅再到孙继海,无一不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在朱广沪执教国家队期间,李伟峰、邵佳一这样的大牌,同样也被他“治”过。可以说,其他足协内部领导,谁也没有南勇的胆识。

  如果仅仅放在正常的工作层面,南勇的性格确实难能可贵。但如果把握不住,很容易走上歧路。有传言称,南勇此次被刑拘,其中一项被调查的重要内容就是——— 2001年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十强赛期间,他为何将中国队主场设在沈阳。据说,在2002年世界杯之后针对南勇的举报信中,除了餐馆,十强赛选址也是重点的投诉内容。

  鉴于当年十强赛的火爆程度,要求承办中国队主场比赛的城市不少,但最终,由于南勇与当时沈阳体育局的隋姓局长属于老同学,主办权也顺理成章地落户沈阳。

  据说,让中国足协做出将十强赛主场安排在沈阳的决定,与当年一起“腐败大案”大有关系。此案对这座东北城市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相关方面为了尽快消除不良影响,迅速走出阴影,非常需要举办十强赛这样的足球盛宴。就是在如此大背景下,“同学关系”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当年,足协在选择主场时,必须听取球队的意见。而在征求球队的意见时,时任主帅的米卢对中国各城市间的差异并不了解,因而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听取了中方人士的意见。身为代表团团长的南勇,自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沈阳。

  按照亚足联有关规定,中国队主场承办十强赛时,所有场地广告、电视转播权都归亚足联,承办城市拿到主场承办权之后,唯一可以利用的就是门票销售。沈阳成功中标后,给中国足协上交的费用为2000万元人民币。而门票的具体销售,则由沈阳体育场成立的一家临时公司包销。门票销售方面,主办方对外宣称有5000多万元人民币收入,但据说实际销售额超过了7000万元。一方面是因为门票的价格比平常高出不少,甚至有1000元一张的贵宾票。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沈阳当地放出“风”来,称“亚足联要求主场必须限制入场人数”,因此,每场比赛对外公开发售的门票只能在45000张左右。可实际上,中国队主场比赛时场场爆满,入场球迷人数甚至接近60000人。于是,多卖出的票款究竟去了哪里,便成了一个谜。据说,南勇因为成功帮助沈阳拿到主办权,“功劳不小”,也从中分到了不少,但谁也无法佐证。

  【延边之谜】

  当中国足坛“反赌扫黑”再掀波澜,爆出浙江绿城球员在中甲联赛涉嫌参与打假球时,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想到浙江队的前世今生。2000年,吉林队在甲A联赛提前三轮降级,这支以延边地区朝鲜族球员为主的球队,在降级之后仅仅一个月,便以2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连同甲B联赛资格,转让给了浙江绿城俱乐部(即现在的杭州绿城俱乐部)。

  吉林队之所以执意转让,很重要一个原因是没钱,不仅没钱,俱乐部从1999年起就已欠债超过千万元。为了还清贷款,延边州政府决定将球队整体转让。知情人士透露,帮助完成这项买卖的人就是南勇。如此说法不应该令人意外,毕竟南勇来自延边,加上其父在当地也算是一位有影响的人物,一切似乎来得顺理成章。而身为足协副主席的南勇,为延边队找到一个好买家也不是什么难事,但在转让过程中,有传言称南勇拿到了不少“好处费”或曰“中介费”。当然,这依然无法得到佐证。

  作为“行规”,促成一桩买卖,拿点中介费似乎也是合理的。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南勇本人的身份,毕竟他当时就已是足协副主席。而且,在牵线搭桥的过程中,由于其特殊身份,即便是原本不想买的买家,恐怕也需要重新掂量,“毕竟,这是足协副主席啊。”一位知情人说。于是,给点“好处费”似乎也是天经地义了。这同样可以算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的体现。

  上述所列举的几个小片段,都是南勇加盟中国足协不久后发生的事。应该说,南勇最终被警方刑拘,绝非一朝一夕。但在其担任足协副主席12年期间,种种故事不可能不被相关部门知晓,但南勇依然干了这么长时间,甚至还在最后一年转正坐上一把手的位置。也许,这才是中国足球与中国足协最大的悲哀。

责任编辑:zhang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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