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运动员小李:1959-1973
运动员时代的李富荣,在一年里实现了“三级跳”:业余体校、上海队、国家队——不用说,他具有极高的乒乓球天赋。
李富荣参加过5届世乒赛——1961年,他赢得了男团冠军、男单亚军、混双亚军和男双季军,那时他只有十九岁;1963年和1965年,他在两届世乒赛上取得了相同成绩:男团冠军、男单亚军和男双季军;1971年,他在时隔6年之后,再次成为男团冠军队的成员。从1959年到1973年,李富荣在国家队服役了14年。
1965年在南斯拉夫举行的第28届世乒赛上,李富荣赢得了那个人们耳熟能详的绰号:“美男子加轰炸机”,这个绰号极其准确地概括了他的形象和作风:想当年,“李富荣的狠”和“徐寅生的巧”、“庄则栋的快”、“周兰荪的凶”并为美谈,“轰炸机”的形容恰如其分;而“美男子”的称谓,则活脱脱地传达出青年李富荣“偶像明星”的实力、魅力、影响力。
在李富荣的运动员时代,“时尚”、“偶像”这样的说法还没有在中国泛滥,但并非没有“时尚现象”和“偶像现象”,用今天的眼光看:那时实际上已经有了“民族英雄”和“大众偶像”的区分——所有打破世界纪录和赢得世界冠军的著名运动员,都是人们心目中的“民族英雄”,例如陈镜开和容国团;而一些没有打破世界纪录、没有赢得世界冠军的著名运动员,则是人们心目中的“偶像明星”,例如钱澄海和年维泗。
运动员李富荣的价值就在于,他既是一位“民族英雄”又是一位“偶像明星”——既英俊潇洒、仪表堂堂、风度翩翩、谈吐自如;又球技高超、作风勇猛、功勋卓著、战绩彪炳……这一类型的运动员,不但取得了优异的运动成绩,而且影响力超出了体育本身,具有“大众偶像”、“时尚先锋”的意味。
我想,如果把青年李富荣的“写真”拿出来展览的话,想必今天的追星族们也会惊呼一声“哇塞”吧?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