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政鼓励群众体育 小区建泳池可获财政补贴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2010年03月11日04:16
本报讯(记者高崇成通讯员肖洪)从昨日结束的2010年全市群众体育工作会议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期发文,出台了鼓励支持住户在1000户以上的新建小区兴建游泳池(馆)的措施,进一步缓解市游泳难的问题。
2009年,市政府将“缓解游泳难”列为当年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并出资兴建了东湖、月湖、汉江总计达4万平方米的天然水域游泳场以及青山和汉阳江滩露天游泳池,大大缓解了江城群众的夏季游泳难题。
从今年开始,凡获批准的1000户以上新建城市居民居住区,开发商兴建普通型或标准型经营性游泳池(馆),只要符合相关标准,市财政部门就将按照审核后该游泳池(馆)总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补贴。
另外,市物价、水务、供电、供气等部门,也将积极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逐步降低新建城市居民居住区游泳池(馆)的水、电、气价格。市国土规划、房管、民防、环保、建委、城管等部门,也将按规定优惠收取或全部减免相关建设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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