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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里-布朗的篮球理念:防守老派 细节处见伟大

来源:中国体育在线/sportspress.cn
2010年03月11日10:12

  NBA的教头们自有其独特的一套看家本领,杰克逊的三角进攻再加上他自身的神秘气质,尼尔森的疯狂大胆等。而拉里·布朗是一位崇尚进攻与防守并进的教练,他的风格也彰显细节中求胜。

  重回NBA

  当拉里·布朗再次回到NBA时,他年将知天命,完全变了形象。丹佛、新泽西那个风流倜傥意气风发的奔袭少帅,变成了头发霜白、老成持重的深谋者。1989年,他带领圣安东尼奥马刺打出了56胜,最让人惊诧的是,在他治下,马刺不复1976年的狂飙突进,转而成为一支守强于攻的持重球队。1992年他转而执掌快艇,第二个赛季让这支常败军胜率达到50%。1993年他去了印第安纳步行者,使球队变成全联盟最慢、最坚韧的球队之一。

  顺便,他也将雷吉·米勒塑造成为联盟历史上最独特的射手形象。

  拉里·布朗的篮球理念,经历过不断的演化和雕凿,最后成为牢不可破的模型。从三十多岁时打造联盟最快的攻势,到年过半百时锤炼联盟最慢的节奏,他的变化一目了然。他是控卫出身,当过助攻王,因此崇尚团队、秩序和无私。他的大学经历加深了他的学院背景,以及基础训练。他有过冠军经历,因此权威足够用来压制队员。

  上世纪90年代之后,他的形象万年不变:短发、眼镜、西服,甚至西服左胸口袋那永远的白手帕,和他的体系一样一丝不苟。时光流逝,他的外表变化,也仅是头发从灰白变成雪白而已。从圣安东尼奥到印第安纳,到费城,直至此后的底特律、纽约直至夏洛特,他都像留声机一样翻来覆去的说这个词,他执教时最注意的词:细节。

  篮球理念

  他的篮球理念像一个坚不可摧的容器,和他的大脑一样顽固不化。他挑合适的木偶上演戏剧,训练场就是他上发条的地方。纵观他的职业生涯,他的体系始终不变:

  控卫:步行者的马克·杰克逊,后来在活塞时的比卢普斯,山猫的费尔顿。

  分卫:步行者的雷吉·米勒,后来在活塞时的汉密尔顿,山猫的拉加·贝尔。

  小前锋:快艇的查尔斯·史密斯,步行者的麦基,后来在活塞时的普林斯,山猫的杰拉德·华莱士。

  大前锋:马刺的卡明斯、快艇的曼宁、步行者的戴维斯(具体实战,他和斯密茨轮流高位策应)、后来在活塞时的拉希德·华莱士,山猫的迪奥。

  中锋:活塞的本·华莱士,山猫的奥卡福。

  简单归纳则是:中锋一定得选最硬的蓝领,不用别的,篮筐两米内一定得把球扣进去;身边站一特活泛的大前锋,能投三分那种,控卫一过来,甭管有事没事,就掩护出三分线外去;翼侧配一铁打的小前锋,身高能当大前锋使,对面想得分光皮就揭你一层;得分后卫再来一个射手,二十四小时跑脚尖都不带点地的,一场下来也得跑个万儿八千的;最后来一控卫,不要大牌,要多学院有多学院,要多老派有多老派。

  每个人毫不含糊的负责自己的事:控卫和大前锋高位掩护,大前锋高位策应,得分后卫反复空切寻求机会,小前锋在翼侧突击篮下,中锋在内线接球得手。拉里·布朗的球员们,就像机器人上了发条一样,周而复始的运转:用各种方式把球传到内线得分。当他们耗费大量时间,终于骗得一丝空间后,就是毫不迟疑的快速倒手,最后一个接球者空位出手。

  布朗的防守,比进攻更老派僵硬:堵中路,将对手朝翼侧诱惑,球到翼侧时施压,轮转,24秒只剩最后8秒时便开始紧逼切断传球线路;防守挡拆时,大前锋和中锋做教科书般的延阻与返位,趋退时不忘张手干扰传球路线;对手抓到后场篮板时,后卫有选择的施压,防止快攻;用半绕前阻绝来控制湖人每次边线球。

  细节见伟大

  这一切平淡无奇,是每个球员进入联盟前,被大学教练用皮鞭和镣铐灌输的血与泪的基础,是1+1=2和ABC。可是,拉里·布朗会要求你把每个细节都做到最精确,犹如时钟。他会校准你每次滑步的尺寸,每次趋返时跑动的角度,每次轮转的路线,绕前的时机。

  如果需要看拉里·布朗治下最典型的队伍,可以参考1993-97年间的印第安纳步行者:步行者除了史上最伟大远射手雷吉·米勒之外,别无天才,他们从东部一轮游的队伍,到与纽约、魔术大战七场、险些杀到总决赛的斗士,这之间的鸿沟,就是由拉里·布朗的努力来填平的:他像教小学生一样,把最简单最有效无球掩护、底线交叉、接球快速出手、防守小组沟通、精确把握每个24秒做到了极致。

  1997年夏天,这个老头子带着他的秩序、细节和防守,来到了费城,来到了阿伦·艾弗森的身边。

  艾弗森和布朗需要磨合

  仿佛是为了证明他们日后注定充满波折,布朗和艾弗森的首次见面都富有戏剧性。1997年7月22日,76人队要打一场表演赛。费城的工作人员向拉里·布朗承诺:“阿伦早上会来的。”然后变成了:“对不起啊教练,阿伦下午会来。”最后是:“抱歉,教练,阿伦今天可能不来了。”

  拉里·布朗在空落落的球馆里,和助理教练比利·金有一搭没一搭的扯闲打发时间。比赛开始之前,他看见一个衣服蓬松的小个子“嗖”一声窜进了更衣室。

  “那是?”

  “啊,是的。”比利·金点头说,“是他。”

  新教练到场毕竟只是象征性的,具体指挥比赛和布朗无关。比赛结束,艾弗森飞进更衣室,然后鲜衣华服珠光宝气的被记者围住,钻进自己的奔驰走人。甚至都没来得及和新教练搭个话。

  他们俩的性格和为人处事天差地远。拉里·布朗是严谨、细节、秩序的推重者,一如他的西装、手帕和短发一样一成不变。艾弗森则是随意与自由的代表,厌恶形式主义的繁文缛节。他们都极度自信,都用自己的哲学取得了成功的生涯,因此对自己的主义坚信不疑。

  

  

责任编辑:mich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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