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裁判听俱乐部意见
“联赛裁判的选拔和使用机制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化。”这是韦迪强调的另一个主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在即将举行的联赛工作会议上公示今年可能执法中超、中甲的116名裁判名单。“现在足协首先提出一个备选裁判员名单,在中超和中甲各个领域分别进行公示,只要有任何俱乐部有适当和合理的依据,提出某个裁判不合适,那么足协就取消那位裁判的执法资格。”韦迪表示,这个程序将一直进行到联赛开始之前,“前提是合理合法的依据。”
更重大的改变是在裁判的使用环节。以前是足协选派裁判和监督,从新赛季开始,“选择裁判的权力不会集中在足协这里,而是由俱乐部自己选择。”俱乐部选择方式则是通过抽签来确定,“目前确定的程序是每三轮集体抽一次签。比如这次联赛会议就要第一次抽签,确定前三轮的执法裁判。”抽签决定之后,足协会提前数天“昭告天下”,让社会去监督那些裁判。
同以往足协选派制度相比,抽签模式同样有利有弊端,韦迪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们首先要排除同一属地的特性,同出一地的裁判和俱乐部不可能有交集,但是具体到某些关键比赛或者形势比较复杂的比赛,可能会抽到一些能力相对较弱、经验相对不足的裁判,这也是可能存在的不足。不过对于先阶段而言,首先我们要确保公平公正,执法能力是我们第二步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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