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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遇布朗乃生涯之幸 平民铁军计划成全答案

来源:中国体育在线/sportspress.cn
2010年03月17日12:28

艾弗森一直很尊敬布朗
埃里克·斯诺以前是让艾弗森头疼的角色
  有句话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拉里·布朗来到了76人,那么76人的风格也将变成“队如其人”了。拉里·布朗要将费城人打造成一支靠团队说话、没有另类大牌的平民铁军,他的改革开始了。

  正式的见面

  拉里·布朗和艾弗森的第一次正经聊天,是在三周之后。8月15日,他们俩在费城相遇。彼时,布朗正忙于整理新赛季计划,而艾弗森刚被保释。第二次相见,初次谈话,彼此聊来不过泛泛,更像是彼此试探和了解。赛季到来之前,他们与所有新将帅一样,彼此赞美一番。艾弗森认为,拉里·布朗正是76人所需要的导师型人物,他会对新教练言听计从;布朗则称,艾弗森的天分让他想到了伊塞亚·托马斯。但是,他希望艾弗森成为一个更纯粹的组织后卫。诸如此类。

  布朗的改革开始了

  1997-98赛季的76人,乍看去阵容比以往漂亮得多:除了科尔曼、斯塔克豪斯与艾弗森之外,新补进了“达拉斯三杰”之一、后卫吉姆·杰克逊,从网队换来了第7号新秀蒂姆·托马斯。但是,上赛季已有的问题,却随这次交易深化了:艾弗森,二年级;斯塔克豪斯,三年级;托马斯是新秀,而且在维拉诺瓦大学也只打了一年;吉姆·杰克逊在达拉斯因为和基德抢女朋友愤而出走,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费城依然年轻,而且年轻得没有秩序。天才常与飘摇柔弱相对应。可是拉里·布朗的理想,却是脚踏实地的铁军。1997年11月赛季开始,费城五连败。之后的两连胜,是靠艾弗森一场26分、15次助攻,一场31分赢下的。这剧情堪称讽刺:当世界讨伐艾弗森的独断专行,声言费城需要依靠团队时,却是艾弗森的个人能力把即将沉进泥沼的球队拖住了。

  可是他的个人能力并非万用灵丹,只能临时吊一吊命,让费城多几口呼吸。开局的4胜12负足以打击年轻人们好高骛远的心思。艾弗森和布朗同时感到绝望。他们都认同球队犹如一盘散沙。拉里·布朗开始运用他的权威:他要开始启动他的复印机,印刷他喜爱的阵容了。

  1997年12月,斯塔克豪斯被交易,得到了活塞队的西奥·拉特里夫,以及后卫阿隆·麦基。斯塔克豪斯走人时满心欢喜,不忘回马一枪:“在底特律,不会有艾弗森这样喜爱投篮的后卫和我冲突了。”

  这是拉里·布朗启动76人改革的第一步。西奥·拉特里夫符合他的审美——一个坚实硬朗的中锋,进攻能力有限,防守态度积极,协防霸道。德里克·科尔曼偏软的防守和喜好游走于外围的进攻习惯使76人的前场灵动有余硬度不足,加了这一环,76人的内线才华被削,但粗猛有力得多。

  阿隆·麦基之于斯塔克豪斯的对比,也可见出拉里·布朗改革的方向。斯塔克豪斯是地道的天才,飞天遁地、无所不能的得分狂人,然而与大多数天才一样欠缺稳定。麦基则是一个淳朴地道、闷声做事的老实孩子。1.96米,能担当两个后场位置的“万金油”选手,能防1号位及2号位,不贪功,不炫耀,低调处事,重视团队。

  流言止于“勇者”

  进入1998年之后,交易的阴影继续推进。威瑟斯彭、吉姆·杰克逊和蒙特罗斯都陷入了交易流言。赛季开始时的六大主力,只余下阿伦·艾弗森和德里克·科尔曼两张脸孔似乎比较稳定。此时,媒体回忆起了11月份布朗的那句话:“艾弗森有时显得太年轻,如果他再回大学打两年的话,也许会……”

  布朗那将锦衣华服改造铿锵铁甲的进程,让媒体浮想联翩。媒体纷纷列出艾弗森可以交换的对象。布朗喜欢高个控卫?那么,干嘛不用艾弗森去换“便士”哈达威呢?

  阿伦·艾弗森继续无视媒体的喧嚣。1998年1月,他率领费城完成一个四连胜。1月15日,他在对芝加哥公牛的比赛中16投10中,13罚11中,得到31分。职业生涯第一次击败了乔丹的公牛。

  也就在同一天,拉里·布朗给他引荐了一位新队友:“西雅图超音速来的埃里克·斯诺。”

  艾弗森有了替补

  埃里克·斯诺这个名字,从1998年1月开始,便和阿伦·艾弗森纠缠在一起。自那以后,他们俩的命运,也被缠成一团。从任何角度来说,他都是艾弗森的对立面。1973年生于俄亥俄州,在密歇根州大读完了平淡的四年大学。1995年选秀大会,第二轮总第43位被雄鹿队勉强选中,瞬间被换去西雅图超音速,打了两年半的替补——他侍奉的,正是艾弗森欣赏的加里·佩顿。他身高1.91米,93公斤。作为控卫,身高和强壮度都属于上乘——这两点恰好是艾弗森欠缺的。然而,他缺少艾弗森拥有的一切:速度、运动能力、天分。

  四年的大学时光,把他雕琢成了一个学究型的控卫,就差一副厚片眼镜了。他的职业生涯一共只投进过55个三分球。大多数时候,他老成持重的推进到前场,观察、思考、指挥布局,精确的把球分给跑动中获得空挡的队友。偶尔,他会一个箭步闪进内线,完成一个简洁的打板上篮,急急忙忙就像一个任务繁重的送外卖员。

  他能在NBA立足,有80%的因素在于他的防守。他的对球防守堪称一贴膏药,判断、卡位和无球跟随,都属于上乘。以积极性和思考补上速度之不足。他的身高和体格,让他可以在防守对方1、2号位之间随意切换。当然,对明星控卫,他缺点速度;对超级得分后卫,他缺一点身高。他的平民姿态,让你觉得似乎随时可以把他甩在一边,有时还顺便踩上一脚,但一眨眼后,他又会板着那副阴沉沉的脸,跟在你的身后,就像阴魂不散、索要签名的球迷。

  他的硬朗、草根特性、固执、积极和聪慧,都很合拉里·布朗平民铁军的胃口。但他初来之际,不过是第二控卫。世上最可怜的,莫过于给艾弗森这样每场跑满40分钟的铁人做替补。斯诺只能在艾弗森纵横捭阖之后,上场吃一点残羹剩饭的出场时间。

责任编辑:张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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