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3月17日电 针对柔道比赛中假摔、不退场、拒绝领奖、裁判操纵比赛胜负等违反赛纪赛风的问题,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中心近日制定《2010年度全国柔道比赛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出相应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如发现运动员有假摔的苗头,经复议确认,给予双方“消极比赛”的处罚,可继续比赛。再次故意摔倒,经复议确认,给予双方“罚出场外”处罚,取消成绩。举摔柔中心将视情节轻重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运动员如不服裁判判决,自行或受他人指使,在垫子上不退场,破坏竞赛秩序,致使比赛中止,经裁判员提醒和劝说无效,视为罢赛,将被取消成绩。
出现上述情节或运动员拒绝领奖,运动队将被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此外,由于执裁不准确,出现错判、漏判、反判等情况,造成后果,举摔柔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警告”、“通报批评”、“停赛”、“职称降级”等不同等级的处罚。对无视纪律、有意操纵比赛胜负或明显有意偏袒一方,在比赛中造成重大颠覆性错误的裁判员,将令其离开赛区,给予责任人“停赛”、“职称降级”的处罚。(记者/曾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