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想翻案,《羊城晚报》能够拿到他们所需要的证据么?
一位亲历了“陆俊受贿20万”风波前前后后的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形。该记者回忆,松日与万达比赛结束的当天晚上,时任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的利彪给广州的多家媒体打去电话,报料“陆俊收了大连20万”。
利彪说,有人在比赛前看到陆俊在广州的一家酒楼与大连万达的人见面,对方递了一张卡给陆俊,后者收了起来。既然看到的只是一张卡,如何断定对方就是给了20万呢?利彪的回答是:送卡,卡里应该有20万吧?但是利彪拒绝媒体在报道时提到自己的名字,并表示,一旦媒体因此事闹出官司,他也不会出庭作证。于是,该记者所在报纸最终放弃了这条新闻。
事实上,也许正是由于利彪报料本身就描述得语焉不详,再加上利彪在陆俊起诉后果然没有出面为《羊城晚报》作证,最终陆俊打赢了官司。
报料人利彪“没有任何证据”,让《羊城晚报》翻案看上去几乎不可能,但只要在公安部门审查的过程中,陆俊承认自己确实在那场比赛中收了钱,或者大连万达方面站出来承认当年确实曾经送钱给当值裁判陆俊,那么《羊城晚报》方面还是有机会申诉成功的。(许绍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