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的父母官问周洋“还有什么困难”,周洋答“我父母还没有工作”。父母官当即表态:“相关部门领导都在,可以解决一下了!”此事一经报道,“哗”声一片。
为什么———于再清批评运动员夺冠后不首先感谢国家时,舆论一边倒地支持先感谢父母、“希望能让他们生活得更好”的周洋,认为她够真实、够人性;现在,周洋实践夺冠承诺,孝心依旧,坦诚如故,人们却听着别扭,认为她拿了320万元奖金和90平方米的房子,还要向国家伸手,有点贪得无厌。
问题不在周洋,在为官之道。
按孔圣人之道,治国当“不患寡而患不均”,当力争“政理均平”。后世理解成“均贫富”有点牵强附会,“等贵贱”才较接近本义。用当下的话来说,就是追求制度公平,权利平等。
可是,同样是公民,大家权利平等、尊重同享吗?同样向地方父母官反映一己之生存困境,为什么有的就石沉大海,有的就能马上解决?有的娓娓道来后稳当座上宾,有的声嘶力竭后却被架离拘留?周洋“父母无业”的问题,在长春、吉林绝不可能是孤例,凭什么她反映了,就能成为特事享受特办?就因为一连串的“高帽”———吉林省首个冬奥会冠军,吉林省首个奥运会个人单项冠军、吉林省首个连夺两金的奥运冠军,使她获得了某种特许的权利?
如果真有“特许权”,长春父母官又是依据哪项制度授予她的呢?譬如香港有“优才计划”,用摆到明处的条条框框为那些想定居于彼的人士评分,按所得分数确定吸纳与否,尽量做到透明和公平。长春有类似制度吗?比方说规定为长春争得怎样的荣誉,就能够享受哪一级、哪一类的优待?
任何制度不可能绝对公平,但按大多数人认可的制度办事,可以做到对大多数人公平、公正。对大众公平,就是尊重每一个公民平等权利的开始。现在,长春父母官对周洋的“另眼相看”,除了平易近人、有人情味的一面外,背后的制度依据却不甚清晰,而且有兴之所至的嫌疑。
“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正是周洋又一次惹人关注的根源。
·汪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