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美国总统的底角三分 |
奥巴马和克罗格交谈 |
比乔丹还早穿上23号
青年奥巴马是个篮球高手,早在夏威夷檀香山读高中时,奥巴马就曾追随校队拿过州冠军,人送绰号“轰炸机”。“我的球技不错,善于突破。我的NBA模板是皮蓬或普林斯。”奥巴马得意地说,“我还比乔丹更早穿上23号呢,读高中时我就是23号了。”有很多人指责奥巴马不是真正的篮球迷,他只是在利用篮球作秀,但是奥巴马说篮球是自己少年时代摆脱孤独、摆脱自我困惑的一条出路:“……在篮球场上我能找到真正的社会圈子,能结识最亲密的白人朋友,只有在那里,黑肤色才不是一种缺陷……”(《奥巴马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
暗助罗斯当选状元
当年竞选期间,奥巴马也不忘在篮球上发表自己的“独特建议”:“我觉得德里克·罗斯就是真命天子,他是有跳投能力的基德。”不过他只说对了一半,罗斯确实是“真命天子”,但现在更多地被比喻为下一个韦德,而不是基德。奥巴马最喜欢的球队是金州勇士。据老尼尔森透露,奥巴马经常穿着一件勇士队的球衣造访更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