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普通的车祸,因为司机的特殊身份而在近日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宁市人民公园门口横过道路时与小轿车相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轿车的驾驶者,是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男子59公斤级举重冠军唐灵生……
[唐灵生个人资料]
出生日期:1971年
出生地:广西临桂
运动项目:举重
运动经历:12岁进体校练举重,1985年进入广西体工队;1995年获亚洲举重锦标赛3项冠军,并打破一项亚洲纪录;1996年在第26届奥运会上打破59公斤级举重的世界纪录,为中国举重夺得了12年来的第一枚奥运金牌。
回放:记者在南宁市交警支队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3月19日上午9时30分许,唐灵生驾车行至“人民公园”公交车站前路段,行人胡松南步行由公园路东侧往西侧横穿马路,小轿车右侧车身部位与胡松南身体发生碰撞,胡松南随即送往医院就诊。3月30日凌晨,因抢救无效,胡松南死亡。
认定:交警部门于4月16日作出如下认定:胡松南步行横过道路未确认安全后通过,其交通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过错作用较大;唐灵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过错作用较小;因此最终认定胡松南应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唐灵生应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现场
肇事司机救护举动赢得称赞
3月20日,南宁一些媒体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了报道。其中有一则报道这样描述道:3月19日上午,记者在公园路一起交通事故现场看到,一位老人平躺在路面上,头部垫着一张报纸,右边头部肿起一个很大的包……肇事司机称,当时他正在路面上正常行驶,该老人突然横穿马路,他刹车不及,小车的观后镜刮倒了老人。由于120救护车到达需要一定时间,肇事司机见躺在地上的老人不时转动着脑袋,赶紧脱下外套,垫在老人的头下。肇事司机的这一举动,赢得了现场市民的不少称赞。随后,又有媒体曝出:驾车撞倒老人的是广西举重奥运冠军唐灵生,此事顿时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争议
唐灵生应该负主要责任?
死者的儿子苏存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宣称:“我父亲是被小车撞死的,我们一家人都是受害者,父亲不应该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为此,4月21日上午,苏存宗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的书面材料交到交警部门,警方已经受理。
苏存宗说,他父亲的身体不错,是一名太极拳教练。事情发生后,唐灵生仅支付1万元医疗费用,他4月16日晚电话约唐灵生,19日到交警四大队去协商赔偿事宜,对方并未按时到场。唐灵生告诉记者:“我自己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保险公司还垫付了1万元。我认为,要协商赔偿一事,应该由交警部门通知。我16日晚接到死者家属的电话,还以为对方随便说说。如果死者家属要协商赔偿事宜,我会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