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季芳)当地时间28日,国际奥委会在官方网站上宣布,因参加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中国女子体操运动员董芳霄当时年龄未满16周岁,故决定收回中国女子体操队在悉尼奥运会上获得的女团铜牌,并取消董芳霄在悉尼奥运会上的所有比赛成绩。
在悉尼奥运会上,董芳霄是中国女子体操队参加团体比赛的主力队员之一,其在国际体联的注册出生年份为1983年。而在北京奥运会担任技术官员期间,她在注册资料中填写的出生年份却为1986年,据此估算,她在参加悉尼奥运会时仅为14周岁。
按照规定,运动员要满16周岁才能参加奥运会比赛。国际体联从去年开始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其在2月公布的调查结果中明确表示,参加2000年悉尼奥运会的中国女子体操选手董芳霄,时年不足16周岁,违反了国际体联关于运动员年龄的规定。随即,国际体联决定取消其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1999年天津世锦赛、2000年世界杯总决赛等比赛中的成绩,并随后将此事提交国际奥委会。
当地时间4月28日,国际奥委会做出决定,取消董芳霄在悉尼奥运会上女子个人自由体操和跳马比赛的第六、第七名成绩,收回有其参加的中国女子体操队获得的女团铜牌,并将这枚铜牌授予当时获得第四名的美国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