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在大学生群体中,有一个特殊的人群,尤其需要社会的关爱。他(她)们从小失去父母,成为孤儿,但他们面对苦难,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终于步入大学的殿堂。为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公益宗旨,帮助孤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湖北省民政厅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并公布具体资助办法和申报程序。
资助对象及资助费用
本次资助设两个类别,分别为福利彩票孤儿大学生助学金、福利彩票孤儿大学生励志奖学金。
(一)福利彩票孤儿大学生助学金
对在读和新入学的孤儿大学生,进行助学资助,每人资助5000元。
(二)福利彩票孤儿大学生励志奖学金
对在读孤儿大学生中品学兼优,2008——2009年度受到院校级以上奖励的优秀学生进行励志奖励。其中,受到国家级各类表彰的奖励3000元,受到省部级各类表彰的奖励2000元,受到厅及所在院校各类表彰的奖励1000元。
申报程序
2010年7月15日——8月10日组织申报工作。
1.2010年考取各类大学或往届第一次申请资助的孤儿大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福彩公益金助学申请表》,提供高校入学证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孤儿所在福利院或街道、乡镇民政办出具意见,当地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盖章。
2.2009年已接受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在校孤儿大学生申请资助或励志奖励的,由就读院校提供就读和奖励证明,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填写《福彩公益金资助(奖励)申请表》;往届第一次申请资助并同时申请励志奖励的孤儿大学生,还需提供高校在读证明、奖励证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证明等,并按程序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3.所有申请助学资助和励志奖励的孤儿大学生,均需提供一篇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勤奋学习,感恩社会的成长经历和心得体会文章(全面回顾或任选一侧面均可),并在文章最后注明,愿交由省福彩中心结集编印《孤儿大学生励志报告文学集》。
助学资助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格在湖北民政网公示公告专栏中下载,或向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索取。
名额审核
1.各市(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本地区申报活动并把关,各县(市、区)民政局务必于8月15日(到达时间)前将申报材料快递至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孤儿大学生资助办公室,过时不再接受申报。
2.8月18日前,省福彩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登记并审核,报省民政厅福利处、计财处复核。
3.8月20日前,报请省民政厅领导确定资助(奖励)名单。
4.拟资助对象名单8月21日—24日在楚天都市报、湖北民政网、荆楚网上予以公示,并通过96590福彩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受资助(奖励)对象。
资助金发放办法
最终资助名单将由省民政厅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并在媒体上公布。受助学生凭相应证件(新入学孤儿大学生需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孤儿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在读学生需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还需持表彰证书原件),到各市、州福彩管理站领取资助(奖励)金。部分孤儿大学生代表届时受邀参加在武汉举行的资助大会,凭相应证件直接就地领取。资助活动咨询电话:湖北省福彩中心027—88040281,福彩宜昌管理站0717—6441432。
2000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广泛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省、市、县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1785万元,资助了17366名贫困家庭及孤儿学生上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