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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梁静)据铁岭检察院消息,已经身陷囹圄的南勇和杨一民的案件性质已经基本明确,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此前,南勇案有两大争议,其一便是南勇受贿的案件性质。因为南勇此前同时在足协及足管中心任职,外界猜测足协民间行业协会的性质可能会帮助他减轻刑责。目前,该案件性质已经盖棺定论:南勇作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属于正厅级干部,南勇案是名副其实的“国家公职人员受贿”。而这一定性也让南勇不能利用“双重身份”来为自己辩护。据知情人士透露,最近南勇也开始变乖了,“松口”交代了很多问题,希望能够“坦白从宽”。
焦点
南勇是否会判死刑? 案件性质明晰了,但南勇案的另一个争议并没有解决:南勇究竟会否被判死刑?此前有媒体报道,南勇受贿的金额约为100万元,这比外界推测的千万元以上要少很多。但根据相关法律,国家公职人员贪污10万元以上已经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如今10万元已经不是一个“巨额”,从2008年以来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贪污受贿的公职人员,数额比南勇大的不在少数,但是被判死刑的几率很小,比如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一审也只是被判死缓。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贪污百万的南勇预计很难被判死刑,除非该案件被定性为“贪污受贿情节特别严重”。
声音 “南勇至少会判10年,如果他在"里面"有戴罪立功的表现,他肯定不会被判处死刑。”——郝劲松(国内知名律师)
“至少10年,若南勇只判5年,那么张建强、陆俊等会判几年?最关键的是,若这些人都被轻判,岂不意味着这个震动全国的案子,有关方面搞错了?”——周文渊(足球资深评论员)
(责任编辑:柴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