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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赛事要签生死状 全民健身话说保险系列报道

来源:中国体育在线/sportspress.cn 作者:窦雨佳
2010年09月06日18:00

  “在参赛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这是近日一场大众体育赛事的“生死状”,报名者如果不签字,将无法参赛。签字现场,有人不假思索,有人犹豫半天。面对一纸类似于“霸王条款”的合同,“保险”一词在很多人心中没有概念。

  为回避责任签合同

  《全民健身条例》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国家鼓励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公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虽有明确规定,但记者也了解到,多数大众赛事并未接受国家的“鼓励”。一名基层赛事主管告诉记者:“我们都是按传统的模式办赛,投保不在模式程序之列,而且给每个参赛者买保险也比较复杂,不如签一份‘责任回避合同’。”

  这名主管还提到,签“生死状”也就最近几年的事,因为曾有比赛出过事,结果产生了难以化解的纠纷,于是之后各类比赛便近乎统一地把责任提前归到了参与者身上,“反正参赛与否是个人自由,如果担心出事了没人管,可以不报名。”

  记者特别留心了近来的多场大众赛事,有组织者直接让参与者签合同,也有组织者委托一个个参赛单位让参与者签合同。能主动想到为每一名参与者上保险,或是提醒参与者上保险的大众赛事,少之又少。

  投保意识有待升温

  就在赛事组织方忽视了保险的同时,参与者本身的投保意识也并不强烈。这里所指的投保,是特意为参加一场比赛而购买专项保险。签了“生死状”后,许多参赛者笑言参赛像是“裸奔”,“一切都听上天的安排。”虽有无奈,但是为了参赛,参赛者不会想到去和组织者“叫板”。

  “如果报名参赛没花一分钱,人们很难想到再去花钱买保险。”业内人士指出,大众的风险意识不强,一提起投保总想到这是保险公司的推销之道。

  不仅仅是参加大众赛事,平日里自己健身的人群也很难想到保险。在一家门户网站的论坛里,记者发帖询问健身者是否会自主购买针对健身和参赛的保险。有网友回答:“健身是不需要什么买保险的,如果你有一定经济基础,可以去健身房。”还有人认为,日常健身一般比较业余,没有保险公司愿意为此担保。

  通过保险转移风险

  虽说大众赛事强调参与和快乐,安全系数较高,但不能对各种风险掉以轻心。健身者发生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这在呼吁各方提高安全警惕的同时,也在呼唤着适当的风险应对策略能积极发挥作用,尤其是筹措足够的资金解决意外发生后的赔偿问题,保障健身者的切身利益。

  一旦发生体育运动伤害纠纷,如何有效解决?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指出,与运动伤害有关的保险制度是解决途径之一,这个制度包括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责任保险的设立为体育运动伤害赔偿风险寻找到了一个最佳的分散方式,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运动参与者在遇到意外的运动伤害时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也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于运动参与者会产生一定经济上的负担。

  

(责任编辑:五月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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