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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裕峰:解西蒙尼斯的疑惑 谈沙坑抛球的合理性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肖裕峰
2010年09月09日14:49

  BMW亚洲公开赛是在国内举行为数不多的欧巡赛之一,而每年邀请参赛的欧巡赛球员都为星光闪耀,如埃尔斯,大白鲨诺曼,蒙哥马利,古森等球星。BMW亚洲公开赛也是一个规则大舞台,最著名的就是2004年BMW亚洲公开赛,大白鲨诺曼因球下水后,在错误的地方抛球而被取消资格的案例(R26-1,R20-7),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也和水障碍区有关系。球员不是大白鲨诺曼,而是另一个十分有个性的西班牙球员米盖尔-安吉尔-西蒙尼斯。

  比赛进入第二轮,球员都在为晋级而努力着。西蒙尼斯是后九出发的球员,他一组来到第18洞时,发生一个简单而有趣的Ruling。

  上海汤臣球场第18洞是一个五杆洞,全长为570码。这个距离对于一些长打型的选手,还是有可能2杆就上果岭的。如下图:


  西蒙尼斯这一组球员开球都安全的将球放置在球道,同组一名球员剩下不足250码,他用球道木进行第二杆的攻果岭。不幸的是,球打歪了,而且距离不够,进入果岭左侧的水障碍区。左侧的水障碍区是用红色喷线标定的侧面水障碍区。

  西蒙尼斯和这位球员来到果岭附近,确认了球是从沙坑进入侧面水障碍区的。球员选择在入水点2支球杆的范围内抛球。但是让他们感到迷惑的是水障碍区和沙坑是连在一起的,球员如选择2支球杆的范围内抛球,球只能抛在沙坑内。球员向西蒙尼斯确认是否是抛在沙坑里,西蒙尼斯认为应该是抛在沙坑外,不应该在沙坑里,因为沙坑也属于障碍区的一种。这个时候我刚好经过第18洞,我就上前去处理了。

  球下水了,2杆的范围内抛球是大家最常用的一条规则。规则26-1c “仅限于球最后穿越侧面水障碍区的界线时,作为附加选择,在该水障碍区外抛一个球,抛球点在下列地点2支球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 (ⅰ) 初始球最后穿越该水障碍区界线的点”。

  如果我们细看规则,这里对抛球范围和地域进行了详细的要求:首先:必须是“在该水障碍区外”,这里“该水障碍区”指的球进入特指的“水障碍区”。第二是“2支球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的地方”。第三是 2杆范围的起点是“初始球最后穿越该水障碍区界线的点”。只有满足这三点,才属于在正确的地方抛球。

  看完上述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沙坑里面抛球已经满足“2支球杆范围内且不更靠近球洞的地方”和“初始球最后穿越该水障碍区界线的点”的条件。现在问题的焦点就是沙坑是不是属于“在该水障碍区外”?

  沙坑和水障碍区都属于高尔夫规则规定的“障碍区”,但是我们查看定义的话,可以看到,水障碍和沙坑都有自己的定义。他们都有自己明确的界定和界线。所以他们不属于同一个障碍区。

  当我们都了解这些,这个问题就变的很简单了。

  正确的回答是:球员这个情况可以在沙坑里面抛球,球员根据规则26罚一杆后是在沙坑抛球。

  高尔夫规则是非常简洁和明确的,只有清晰的了解规则的各个规定才可以准确的执行规则。就上述的问题,我想无论职业球员还是业余球员都不太清晰,希望这篇文章可以让大家对高尔夫规则有更深刻的认识。

(责任编辑:小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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