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20-2c列出了抛球后的球必须重新抛球而不受处罚的场合,同时如果重抛球以后的球滚到上述任何地点时,必须在尽量接近重抛球时球的最初落点的地方放置球。
如果按照本规则已重抛球或重放置球之后的球不能立即收回时,可以以另外的球替换。
这条规则说的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两抛一放”,这条规则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了,但是在真正应用这条规则的时候却能够出现非常有意思的情况。
在2010年亚运会国家集训队选拔赛第三场第二轮,一名球员的球进入果岭一侧的水障碍区,水障碍区的线相对于球洞来说基本上是圆形。在这种情况下球员接收补救时的两杆范围只有非常小的一块区域,而且水障碍的界限是在坡上。这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有意思的情况。球员一共抛了4次球,最终才执行了“两抛一放”的规则。球员非常纳闷“不是两抛一放吗?什么时候改成4抛一放了”。其实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第一次抛球,球员抛球的地点更靠近球洞,第二次抛在规定区域内,但是滚进障碍区,第三次又抛在了更靠近球洞的地方,但是滚到了规定区域内,第四次抛在了规定区域内,滚进水障碍区。所以,球员虽然抛了四次球,但是其中两次是抛在了错误的地方,两次符合重抛球的情况,因此只有符合重抛球情况的抛球才能够计入“两抛一放”。这种情况在接收不可移动妨碍物和异常球场状况补救时也屡见不鲜。
其实我们知道,除了重抛球的几种情况之外,还有两种情况需要你重新进行抛球。它们分别是,
1. 规则20-2a如果球在触及球场之前或之后碰触到球员、其伙伴、他们的球童或他们的携带品,应重新抛球而不受处罚。在此情况下,必须重新抛球的次数没有限制。
2. 规则20-6.拿起被不正确地替换、抛球或放置的球
如果出现这两种情况,那么规则是要求你再次抛球的。那么三种抛球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后两种抛球不计入“两抛一放”的抛球次数,而且后两种抛球的抛球次数是没有限制的,也就是出现这种情况,就必须一直抛,直到不出现上面两种情况为止。因此也就出现多次抛球的可能。之后我们会进一步分析抛球过程中三种情况给规则执行带来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