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重点
爱福克斯案件 涉及受贿或渎职
本报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检察机关所认定的南勇受贿数额还只是大约100多万,而爱福克斯案件一旦被指控,南勇的涉案金额将远不止这个数目。
2006年,南勇力排众异地把中超冠名权以6000万元的价格签署给了一家名叫“爱福克斯”的境外公司,在款项未到位的情况下,中间人就提走了巨额的代理费。
2008年,通过诉讼中超赢了官司,而此时那家由南勇一手推荐的爱福克斯公司已经关门大吉,中间人白某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该事件中,南勇所扮演的到底是受害单位中超的掌门人,还是收受贿赂后勾结外鬼的家贼,还要看检察机关的最终指控。
不过有法律人士指出,一旦爱福克斯案件成为南勇被指控的犯罪行为,那么南勇一定会被重判。在爱福克斯案件中,损失的可是真金白银的5000多万元。
根据刑法中对于“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该从重”的原则,一旦该项指控被法院采信,那么南勇所面临的刑罚将会超过预期的10年或15年。
退一步讲,即便南勇没有在爱福克斯案件中收取任何的贿赂或好处,其行为也涉嫌渎职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因此,即使南勇真的没有在该案中收取任何好处,也难逃渎职犯罪的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规定,从爱福克斯的案件数额来看,国家损失了5000多万元,应该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所以南勇渎职罪一旦成立,此一项就会面临7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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