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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遭遇史上最乱假期 韦迪谢亚龙帮您巧安排

来源:搜狐体育
2010年09月17日19:26

    搜狐体育讯 当今年的中秋撞上国庆:上班5天,休息1天,再上班3天,再休息3天,再上班6天,再休息7天,再上班2天,再休息1天,再上班5天。你做好准备了吗?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折腾假期”、“史上最乱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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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条款,用人单位在9月22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如果以本市960元的最低工资计算,两者的加班费分别为每天132.41元和88.28元。

  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一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三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应当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搜狐体育)

(责任编辑:时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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