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6日,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公布一项处罚决定,对于9月12日中超联赛深圳对青岛的比赛后,出现的部分观众围堵客队车辆,致使客队车辆玻璃被砸碎的后果,处以:一、对深圳赛区予以警告;二、对深圳赛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被处罚的事件就是前段抄的沸沸扬扬的“中指门”事件:在中超联赛第22轮的一场焦点战役中,主场作战的深圳茅台红钻队以3-4憾负青岛中能。青岛队门将刘军被指称赛后退场时向深圳球迷竖中指,(并没有直接证据,当事人也否认),随后部分深圳球迷围堵青岛队大巴,用各种杂物袭击青岛队大巴,造成了大巴车玻璃被砸碎,球员受伤的严重后果。
暴力升级 足协态度软弱
警告+小额罚款,如此象征性的处罚如何能做到足协所希望的“引以为戒”呢?之前中甲联赛,成都球迷用石块怒砸沈阳东进队球员大巴,致使东进队后卫冯绍顺的左眼被破碎的车窗玻璃扎伤,几乎失明。成都赛区因此被禁赛一年。而此次深圳球迷再砸大巴,可以说是在足协严抓赛风赛纪的时候“顶风作案”,难道只因为没有造成太严重的受伤事件就如此懈怠么?
2010年的夏天,从7月25日“飞踹门”始,中国足球在短短45天内,已连发9起恶性事件。足协狠抓赛风赛纪根本没有遏制暴力事件的发展。对第一例球场暴力“飞踹门”的处罚:对青岛赛区暴力事件处以警告以及罚款5万元。没有更换主场或者禁止球迷进场观赛的追加处罚,中国足协的软弱态度让刚刚露头的暴力事件没有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混乱的局面一发而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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