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叶慧)“目前还不知道(公安机关对陆俊的)起诉是什么类型,要说也只能说是期望吧,期望一切真相最终能够大白于天下吧。”昨晚,现任《羊城晚报》体育部主任汪晖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如是说。
作为前《羊城体育》的记者,汪晖也是报道陆俊受贿事件的当事人之一,他至今依然对12年前发生的那一幕记忆犹新。“当天应该是3月22日吧,1998年甲A联赛第一轮结束之后,当时广州松日俱乐部的一个副总经理利彪,他跟我们的记者透露说,陆俊收了20万。第二天见报,完了,(陆俊)就起诉我们。”
昨天,央视新闻频道报道了陆俊因涉嫌在多场足球比赛中收受贿赂操纵比赛而被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的消息,汪晖并没有太多激动和兴奋,而是平静地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之前发生的事情,其实大家都知道。对于黑哨,1998年的那条新闻是第一次有影的报道,我们不是说我们不服输,不一定说我们就是对的,只希望这次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起诉,能够把过去十多年的一些真相都彻查清楚。陆俊到底在1998年是不是清白的?有没有收受贿赂?希望把所有悬案、真相都能够大白于天下。”
回放
官司源于松日副总爆料
1998年3月24日,《羊城体育》刊登了署名“肖晓”的文章《“首尾”之战场外音》,报道了3月22日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一轮广州松日队主场对大连万达队的比赛。
文章称:对比赛中大连队得到的那个点球,松日俱乐部赛后一直耿耿于怀。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希望记者在文章中反映此球是裁判的误判,并揭露称“赛前这位主裁判收了客队20万元现金,希望新闻界予以曝光”。文中所说的这位主裁判,就是陆俊。该文刊登之后,成为足坛轰动一时的焦点。1998年4月6日,陆俊委托律师向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羊城晚报》。因为“缺乏证据”,《羊城体育》在随后的足坛第一桩媒体与足球从业者的名誉权官司中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