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中远违法 讨薪成功
2001年上海申花由老帅徐根宝重掌教鞭,当时与徐根宝颇有芥蒂的申思,意料之中地离开申花。2002年,申花中远第一次同城德比大战,中远2比0战胜申花,“弃儿”申思近乎疯狂状地怒吼也成为各大报纸主打图片。
进入末代甲A,申花、中远为了冠军杀得难解难分,7月的德比战中远2比1力克申花。赛后,当申思走下场准备进入休息厅时,看台上的申花球迷连连将嘘声送给了他,还不住地往场下扔矿泉水瓶。在进入休息厅的瞬间,球迷的嘘声更大,并夹杂着不文明的骂声。申思一边微笑着,一边伸出了大拇指,还用手指着自己的队服,意思是说:我是中远队的球员。
2005年,中远没有与年届33岁的申思续约,申思诉诸法院向中远俱乐部索要之前欠薪,对于申思的讨薪有球迷义愤填膺地表示“申思在2004年中超联赛中仅仅出场103分钟,俱乐部已经支付给他200万元人民币,几乎每分钟赚2万元,他把俱乐部告上法庭也太忘恩负义了。”
在中国足坛普遍存在球队拖欠球员薪水的问题时,申思是早期就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权益的球员,他认为合同里规定的劳动报酬,清清楚楚地写着,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当然最后他也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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