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海宁市人民政府
中国台球协会
二、赛事推广运营:
世纪玫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海宁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海宁市台球协会
海宁市新星台球俱乐部
五、冠名赞助商:
海宁中国皮革城
六、指定器材:
“星牌”球台(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制造)
“飞利”球杆【高发(漳州)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制造】
七、赛事指定官方网站:
my147.com(我的台球网)
八、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25日
(二)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海宁中国皮革城裘皮广场
九、比赛项目:
1、男子9球个人赛
2、女子9球个人赛
十、参赛资格:
1、年龄在14周岁至50周岁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公开报名参赛。
十一、参赛办法:
(一)参赛选手务必于2010年12月18日15时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台球协会(传真010-87183908)报名或登陆官方网站my147.com报名。
(二)比赛男子组接受128名选手报名,女子组接受64名选手报名,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排名选手除外,以赛事官方网站公布的报名名单为准,额满为止。
(三)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体格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四)参赛选手须为中国台球协会注册选手,报到时需出示注册证,否则不能参赛。
十二、竞赛办法:
1、中国职业9球排名赛最新排名男子前32位选手,女子前16位选手直接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双败淘汰赛,第二阶段为单败淘汰赛;
3、第一阶段男子抢9,女子抢7。男子前32和女子前16进入第二阶段;
4、第二阶段男子抢11。女子抢9,直至决赛;
5、第一阶段采用轮流开球,第二阶段采用胜方开球;
6、每场比赛每名选手可申请暂停一次(5分钟),比赛限时45秒出杆,裁判员将视情况对比赛选手进行秒表计时,剩余10秒,裁判员提醒一次,剩余5秒,裁判员读秒;超时犯规。每名选手每局比赛中可申请延时30秒一次。
十三、奖励:
(一)男子:
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50000元人民币;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20000元人民币;
3-4名每人奖金10000元人民币;
5-8名每人奖金5000元人民币;
9-16名每人奖金3000元人民币;
17-32名每人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形象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总奖金168000元,公布数额为税前金额)。
(二)女子:
冠军获奖杯一座,奖金40000元人民币;
亚军获奖杯一座,奖金15000元人民币;
3-4名每人奖金7500元人民币;
5-8名每人奖金4000元人民币;
9-16名每人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形象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总奖金104000元,公布数额为税前金额)。
十四、仲裁、裁判人员: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涛
(二)仲裁委员:金宏文 张晓冬
(三)裁判长:吕康明
(四)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定
十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19号13时止
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龙城商业广场4楼新星台球俱乐部
联系人:史国平 电话:0573-87035359
十六、参赛经费:
(一)每名参赛选手需交纳报名费200元;
(二)参赛选手全部费用自理;
(三)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补助由赛会负担。
十七、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地禁止吸烟,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男子选手比赛时必须穿着有领上装,深色西裤,黑色皮鞋;女子选手比赛时上装无特殊要求,下装须为非运动休闲类正装裤和正装鞋;
(六)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七)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八)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
(九)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