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王帆)历时两年的深足“2008赛季欠薪案”终于尘埃落定,18名球员将从足协拿回近300万元人民币。
昨天,深足队员代理人王劲松律师向媒体证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作为深足2008赛季托管方,深圳市足协将向18名深足球员支付2008赛季工资奖金及经济补偿金等近300万元人民币。
2008赛季,深足在深圳市足协的托管下入不敷出,拖欠18名深圳球员工资及奖金高达300多万元,2009年1月,深足队员申请劳动仲裁来讨薪。如今,经过2年漫长等待,球员终于等来了一纸判决。
不过,深足老将袁琳在得知判决书的结果之后表示:“虽然我们赢了官司,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回早该属于自己的那笔钱。”
昔日深足主力、如今转会到辽宁队的张野则表示:“如果2008年不欠薪,我当时可以在家乡沈阳买套房子,可现在房价涨这么多了,即使拿到欠薪也买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