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管中心近日接连出台两款新规,一为《2010-2011赛季CBA/WCBA联赛申诉办法》,一为《关于体育馆大屏幕比赛画面回放问题的通知》。因其中部分规定看上去颇为雷人,且俱乐部方面动辄就可能有万元的“大出血”。不但被一些业内人士视为霸王条款,更在各大篮球论坛上成为网友们的笑谈。
申诉前先交万元保证金
在《2010-2011赛季CBA/WCBA联赛申诉办法》中,篮管中心规定,如果某队认为裁判员(主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的某个判罚或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事件对己队不利而要提出申诉,须首先交给当值比赛监督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并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将申诉报告提交给当值的比赛监督或技术代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诉报告,则篮协将不予退还保证金。除此之外,篮管中心还规定:申诉被接受,保证金才会被退回。联赛组委会监评组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裁决。如果不服,可以再向联赛组委会纪律委员会提出上诉,不过俱乐部需要再次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联赛纪律委员会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裁决,但这也将是最终裁决,申诉方没有继续抗议的权利。
对此,许多俱乐部认为,就算申诉成功也不能改变比赛结果,还容易得罪人,现在又添加了万元保证金条款,恐怕更没有人敢冒这个险去申诉了。而球迷们也有人认为这与古时民告官前先打20杀威棒的性质并无多大区别,同属“有理无钱莫进来”。值得一提的是,据国际篮联《篮球规则》“抗议程序”章节,申诉方交纳保证金的确是国际惯例,不过首次申诉时只需交纳250美元的保证金,二次申诉也只是翻倍至500美元。由此可见,篮协此番的新规确实是与国际接轨了,只是保证金额度之高已明显不符合国情。
现场拒绝慢镜回放
《关于体育馆大屏幕比赛画面回放问题的通知》则规定从本月31日起,CBA及WCBA各比赛馆大屏幕在比赛中禁止播放本场比赛的慢动作回放。如有违反,第一次出现,严重警告;第二次出现,通报批评,核减联赛经费1万元;第三次再出现,将不允许该体育馆大屏幕播放任何关于本场比赛的电视画面,并且今后每场比赛都有可能被核减联赛经费1万元。
实际上,篮协接连出台的这两款新规,很明显都是与裁判员有关。对此,篮协表示:“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联赛赛场秩序,不激化矛盾”。但在各大篮球论坛上,网友们认为篮协是在以接轨的名义,实施绝对控制,普遍看法是此举“治标不治本”,因为裁判员队伍本身不能建设好的话,再多的新规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联赛屡见不鲜的争议判罚问题。成都晚报记者 孟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