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步骤
(一)政策保障方面
1、力争5年内逐步理顺各级青少年足球发展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2、力争2-3年逐步完善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激励与奖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3、2011年起逐年增加青少年培养的活动经费,并努力拓宽资金的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培养;
4、2011起中国足协设置专项场地建设资金,与省市合作加快足球场地的建设,力争每年增加不少于100片足球场地的建设。
5、2011年起草青少年培养的评估体系、评价体系,并逐步实施。
(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方面
1、用2-3年时间,逐步在所属省、市、区(县)建立健全以业余体校、课外训练中心、业余俱乐部、运动学校、传统校等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各级业余足球训练网点。
2、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每年选送20名优秀的青少年足球教练员到国外进行培训,选送100名优秀的运动员到国外进行2—3年的训练和比赛。
3、5年内逐步形成相对完整的以体育管理部门为主导,结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竞技体育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使足球后备人才各年龄段数量规模稳步扩大,运动水平明显提高,达到亚洲先进水平,为2016 年、2020 年奥运会,为2018 年和2022 世界杯,为中国足球整体水平的提高,储备并提供高质量的后备人才。
(三)竞赛管理体系方面
1、2011年正式启动全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分为省市、大区、全国三级,设青年组(17岁以下)、少年组(15岁以下、13岁以下),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和各类假期进行,不影响学校课程;
2、2年内逐步完善青少年竞赛管理体系;
3、在3年内建立起完整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参赛注册体系,并与学籍注册相配合,从源头上防止和逐步消除青少年运动员年龄弄虚作假的现象;
(四)教练员培训体系方面
1、2年内完成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体育教师接受D级教练员培训班的培训;
2、5年内完成全国校园足球执教教师C级教练员培训,持证上岗;
3、2011年制定并启动青少年业余训练教练员的持证上岗标准和准入标准,为提高运动员水平提供技术保障;
4、3年内完成青少年各级、各类执教教练员的准入标准和执行继续培训制度。
放眼我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必须坚定落实“足球从娃娃抓起”的方针。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青少年足球后备力量培养的体系,切实推动我国青少年足球运动全面、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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