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体育
搜狐体育 > 中国足球 > 中国国足 > 国足|国足备战2014世预赛 > 关注国足

足协颁强势新规:拒放国脚不给注册 欠薪扣积分

来源:东方体育日报
2011年03月01日11:25

  本版撰稿 实习记者 孙叶芸 国家体育总局于2月20日正式批复了由中国足协提出的《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标准》(简称《标准》)和《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审查和监管办法》(简称《办法》)两份文件,并于当日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历时一年半、声势浩大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准入标准的修改工作已经结束。在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俱乐部再欠薪将面临罚款甚至扣除联赛积分的处罚,而最严厉的是,如果俱乐部不放国字号球员参加各级国家队训练和比赛,将被取消注册和参赛资格。

  解读《标准》:中超“青训经费”不低于300万

  《标准》最终只有十九条,与2002年的“十八条”相比只增加了一条。相比“老十八条”,“新十九条”加入了更多职能部门监管的条例,也把职业俱乐部注册的新规定加入其中。

  在青少年梯队建设方面,在“老十八条”的标准中,要求各中超俱乐部把所属梯队设定为U19、U17和U15三个年龄段队伍各一支,在“新十九条”中则增加了U10队,设置成四个年龄段。

  “新十九条”不仅对梯度建设有要求,同时对经费投入也有明确规定。在“新十九条”的第十条“俱乐部”财务中规定,中超俱乐部每年用于青少年球队的经费是“中超俱乐部不低于300万元,中甲俱乐部不应低于200万元”。

  在俱乐部的财务状况,“新十九条”规定中超俱乐部的所有者权益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中甲俱乐部所有者权益应为1500万元以上。在“老十八条”里,相同的规定则是“俱乐部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不计球员转会收入);俱乐部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以上;俱乐部不得连续亏损三年,在申请加入中超联赛的当年必须盈利”。相对于“老十八条”的严苛,“新十九条”对俱乐部的财务状况实际是降低了要求,但是更加符合现在中超中甲俱乐部的实际情况。

  解读《办法》:拒放国脚将不被注册

  《办法》可以说是“新19条”标准的保护伞。对于缠绕职业球队的一些顽疾能够起到整治的作用。

  足协长期以来致力于治理欠薪,但是一直苦于没有行之有效的手段。而新颁布的《办法》成为了突破口,对于欠薪这样的“疑难杂症”采取有效的手段来加以规范,一旦俱乐部出现欠薪的状况,那么将被处以罚款和扣除联赛积分的双重处罚。

  而《办法》中最为严厉的是,如果俱乐部不放国字号球员参加各级国家队的训练和比赛,将被取消注册和参赛资格,国字号教练今后在征召球员时面临的阻碍将大大减少。

  分拆“南版54条”

  2002年阎世铎筹备中超,委托郎效农结合中国足球现状以及各种经济法规和政策制定《中超俱乐部标准》,即俗称的“18条军规”,各条款清晰,易于操作,更符合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特点。

  2009年6月份,根据总局“要修改成职业俱乐部的标准,而不是只局限于中超”和“十八条太简单,要全面,并且提出监管措施”的要求,经过6个月的修改,在这两条“方针”的指引下,南勇在2009年底推出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标准》,又称“南版54条”。

  南版54条”共分八个部分,包括俱乐部设立、俱乐部的财务、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参赛条件和设施、文化建设、审查机构和职责、审查程序和内容、附则等等,这八个部分基本涵盖了职业俱乐部的所有相关业务和架构。在这份“南版54条”的《标准》中,还包括了“关联关系”、“赌球”、“欠薪”的处理办法,尽管增加了很多项目,但是却被质疑难以执行,因而备受诟病。

  在2010年9月底,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总局工作会议上再度强调了足球项目职业俱乐部准入机制、监管机制和管办分离三方面重要工作,把准入机制摆在了首位,他的发言也让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的《职业俱乐部标准》修改加速。

(责任编辑:长城)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体育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