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一直是我国体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一脉相承,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以人为本,要求我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以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和体育资源有限的矛盾,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体育服务产品,让更多的人分享体育发展成果,已成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当务之急。
执政为民,一直是我们党和政府的鲜明旗帜。执政为民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切实的行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群众消费结构升级、体育需求更加强烈,对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更高要求。同时,也赋予了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全民健身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地方各级政府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
作为责任主体,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作为当前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摆上重要日程,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责,主动作为。
作为责任主体,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增强保障力度。
作为责任主体,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向全社会提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努力提高公共体育产品的供给和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