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伦敦奥运会将于7月27日至8月12日举行,全部比赛历时19天,共设立26个大项,其中体操项目共有14项。以下为体操项目奥运资格体系介绍:
一、设项:共14项(男8 女6)
类型 |
男子 |
女子 |
体操 (总计1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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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 |
团体 |
个人全能 |
个人全能 |
自由操 |
跳马 |
鞍马 |
高低杠 |
吊环 |
平衡木 |
跳马 |
自由操 |
双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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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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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体系
分类 |
内容 |
资格分配要求 |
总人数:196(男98 女98)
要求:
1、各国家(地区)奥委会最多10名运动员(5男,5女)资格分配除了最终参赛资格名额和三方委员会邀请名额是分配给个人运动员之外,所有参赛资格名额均分配给国家(地区)奥委会。
2、所有选手必须遵守奥利匹克宪章的现行规定。
2、团体:各国家(地区)奥委会,只有参加了2011年世锦赛或者2012年奥运资格赛的团体项目,方可竞争奥运会团体赛参赛名额。
3、个人:所有选手必须参加2011年世锦赛或者2012年奥运资格赛。所有选手必须达到国际体操联合会的最低技术标准要求。参赛选手必须出生于1996年或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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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最后期限 |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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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分配详情 |
1、获得2011年世锦赛团体第1-8名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将获得伦敦奥运会团体参赛资格,个人获得单项参赛资格。同时获得2011年世锦赛个人项目奖牌的选手也将获得伦敦奥运会的单项参赛权(已获得资格者除外)。
2、获得2012年奥运资格赛排名第1-4名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将获得伦敦奥运会团体参赛资格,个人获得单项参赛资格。单项排名最高的选手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已获得资格者除外)。
3、获得奥运资格赛团体排名第5—8名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各获得1名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世锦赛团体排名第17-24名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如果在奥运资格赛中获得团体参赛资格,该国奥委会有权决定两名选手中谁将参加奥运,前提是替补的成绩要高于正选选手。
4、如果奥运资格赛中排名高出世锦赛第1-24名的国家(地区)奥委会将有1名队员获得参赛资格。
5、3个名额由国际体联分配,以确保主办国有1名男子运动员和1名女子运动员参赛和所有大洲有运动员参赛。男女各1个邀请名额由三方委员会分配。
6、如果东道主在世锦赛和奥运资格赛后仍没有选手获得单项参赛权,将由东道主排名最高的选手获得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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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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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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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