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良志)比赛官员不是“痰盂”!从2011赛季开始,如果有球员在场上向裁判或比赛官员吐痰,将被禁赛12个月。故意肘击、推打比赛官员的球员,将至少被停赛6个月。这将是中国联赛史上最严苛的“刑律”,完全接轨亚足联和FIFA,目的是铲除赛场的丑陋行径。
在中国足坛,球员在赛场上对裁判不恭的行为时有发生。2009赛季,国安球员周挺用恶毒语言“问候”当值主裁“母亲”(停赛6场),绿城的王宏有将球鞋扔向裁判(停赛4场),鲁能的日夫科维奇向裁判吐痰(停赛8场)。
虽然这些违纪球员都受到惩罚,但处罚条例威慑力似乎不够。按照2010赛季的规定,对吐痰行为的处罚准则是至少停赛5场、罚款25000元;肘击或者推打裁判的处罚是至少被停赛4场、罚款20000元。
新赛季,中国足坛也要开始严打。此前,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针对一些足球上的丑陋行为,向俱乐部、裁判员等多个群体征求意见,经过多方磋商和研究之后,最终对某些处罚条例做了相应修改,并出台了12个月的“刑罚”。
20日,中国足协将召集2011赛季联赛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抓好赛风赛纪,其中包括廉洁自律、新纪律准则处罚办法等内容。
(责任编辑: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