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西·比卢普斯和派波·比卢普斯今年都34岁,都是丹佛本地人。17岁那一年,他们在乔治·华盛顿高中相遇——从那以后便成了情人与爱人,相伴至今,并生下了三个女儿。接下来,《丹佛邮报》记者本杰明·霍夫曼将带你走进他们的生活。
(BH-霍夫曼,C-比卢普斯,P-派波)
BH:不喝酒?
C:从不。
P:我有时喝一杯。
BH:那么关于你(比卢普斯)的昵称呢?
C:你是指“Smooth”和“Mr. Bigshot”。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得到了“Smooth”这个绰号,在为活塞效力期间,我被叫做“Bigshot”。在丹佛,知道我的人都叫我“Smooth”。
BH:你是丹佛野马队(NFL球队)的超级粉丝。
C:绝对的。
BH:你更喜欢在电视上看橄榄球还是篮球?
C:哦,橄榄球。
BH:你们最奢侈的东西是什么呢?
P:钱包和鞋子。
C:我是一个车控。我们有四五辆车。
P:八辆。
BH:你们有三个女儿,没有宠物吗?
P:如果我们养狗,一定要养公的。不过他定会觉得孤单。
BH:你会不会想和儿子一起玩H.O.R.S.E.?
C:我没儿子啊,但我有很多侄子。
P:他一直都跟女孩混。
BH:当你(比卢普斯)没有训练的时候,会吃点什么?
C:汉堡包,奶酪,炸鸡,薯条,所有不好的东西。
P:他还是个甜食爱好者。我们有一位专门做焦糖蛋糕的阿姨。
BH:你们的IPod上有什么歌?
P:我最爱Jay-Z。
C:我爱好很广泛。嘻哈、蓝调、老派说唱乐、爵士。
BH:你们最想拥有哪方面的天赋?
C:如果能拥有另一份职业,我希望我可以唱歌。
P:我也是。
BH:何时何地你们觉得最幸福呢?
P:现在。
C:是的。就是这一分钟。当然,我在高中的时候也玩的很开心,很开心。
BH:你最怕什么?
C:过去最怕猫,但现在不像以前那样怕了。我最怕在海里被打湿。我喜欢看海,但不会跳进去。
BH:什么场合你会说谎?
C:我一直都会说谎。就像当我应该到达某个地方时,有人打电话给我,我总是会说,我正在拐角呢。
P:他可能刚刚出家门。他的朋友都知道他这个臭毛病。
BH:(派波)你最喜欢昌西身上的什么特质?
P:幽默感。
BH:昌西对妻子呢?
C:太多了。她是我见过的最忠诚的人。
BH:你们觉得自己要改变些什么呢?
P:我希望我能高一点。
C:我希望记性更好些。有时我有些无情,我想更多表达自己的感情。
BH:座右铭?
C:哦,我有很多。
P:你的纹身怎么样?
C:我右臂上刻着“没有苦痛”,左边是“难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