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报道,在前天中超公司临时董事会议上,新任总经理鲁俊在给董事们汇报金立手机冠名中超联赛工作的内容时提到,郎效农以中超公司总经理身份与金立谈判代表签署了一份关于中超冠名权招商代理的授权合同,合同截止日期是4月3日(中超首轮结束)。依照该合同,一旦中超与金立签约,这份合同将使该代理公司获得中超冠名总额10%的代理费用。昨天,在北京东玖大厦九楼,中超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鲁俊接受了成都商报记者的专访。鲁俊表示:“我公开接受你们媒体采访,就是为了表达我自己气愤的心情!”
成都商报记者 胡敏娟 为您报道
“根本未提起过郎效农”
成都商报:愤怒是因为昨天董事会的报道?
鲁俊:当然,“所谓”我指责郎效农等,以及拒绝金立公司赞助协议的事。我现在给出两点声明:一,本人在昨天的董事会上从来没有说过“郎效农”的坏话,也从来没有发表过有关“郎效农”三个字的任何言论,这是我用人格担保的!我没有这个权利,也没有这个资格。毕竟郎总是我的前任,在这个领域我是非常尊重他的;第二,这件事情从头到尾,对所涉及的相关的公司和人员我一概不知情。
成都商报:那关于你昨天说郎效农在离任前三天签署代理合同的事呢?
鲁俊: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在我们中超公司和金立谈判结束后,我收到了这份协议并且上交给了董事会。这是在金立谈判方面我做过的惟一一件事情,所有关于网上所说的我说郎效农如何如何,我也没这个权利说这个话。我脑壳被驴踢了?!我有什么资格在董事会面前说这样的话。所有网上关于这件事情的报道都很离谱。
成都商报:10%代理费的事情也不存在吗?
鲁俊:不知道。我没有在这个会上说过这个事情,我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
成都商报:你们已经中止了和金立的谈判?
鲁俊:我能说的是,我接手的时候,金立已经在和中超公司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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