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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洋连线代理律师:索赔18亿美元非桑兰贪财(图)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5月04日07:31
照片为4月28日海明立案完毕后,在美国法院门前所摄
照片为4月28日海明立案完毕后,在美国法院门前所摄

豪华律师团
豪华律师团

  18亿,而且是美元。在去年9月本报就报道了桑兰要为13年前的意外受伤讨说法的消息,如今桑兰终于付诸行动,但索赔金额可以说超乎所有国人的想象。本报记者与桑兰的代理律师、远在美国的律师海明取得联系,并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采访了海明律师,请他详解18亿美元索赔案的诸多问题。

  索赔18亿美元不代表贪财

  记者:对桑兰索赔一案,网上有两种声音,一种声音是支持桑兰维权,另一种则指责她贪财,你对此有何看法?

  海明:在轮椅上坐了13年的桑兰, 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站起来,而不是去拿美元。你如果问桑兰,让她在18亿美元和从轮椅上站起来之间做出一个选择,没有人会怀疑桑兰会选择恢复健康。

  一些网友说桑兰贪财,其实是对司法的不了解。求偿金额巨大并不代表贪财,而是象征原告伤痛的巨大和严重性。今天的桑兰不仅不能从轮椅上站起来,她伤残的状况还每况愈下,钱对她来说,甚至没有条件和能力去挥霍享受,她要钱有什么用呢?

  所以,索赔18亿美元,表明的是桑兰敢于为自己基本权利拼搏的精神。

  美冠军级运动员保障优厚

  记者:在美国,如果一个美国运动员在赛事中受伤,会获得什么样的待遇?

  海明:在美国,一个国家冠军级的运动员如果因公在比赛中受伤,会被捧为国家英雄,光广告收入就几辈子都花不完。美国又特别重视残疾人的权益,为国家受伤而残疾的人士会获得国家终生的抚养。伤者还有单独的个人权利,以追求国家赔偿之外的赔偿。

  记者:在各种运动会上,意外受伤的运动员并不鲜见,是否运动会的组织者均要为运动员的受伤承担责任?桑兰此次一共告了8个被告的18项侵权行为,每项求偿1亿美元,如此高额的索赔,胜算有多少?

  海明:18项里有些是强项,有些是弱项。有些赢的希望非常大,有些是在撞运气。所以我们告得多,就是为了避免漏掉任何可以告的东西,是属于一种大撒网似的法律策略。对于桑兰这个案子,我已经申请由陪审团来审理此案。陪审团是由普通美国公民组成的小组,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案件的最终结局就要看这些陪审团成员怎么想了。

  记者:在起诉之前,有没有和被告方接触过,对方的态度如何?

  海明:在正式立案之前我们律师楼没有与8个被告直接接触。因为本案被告责任重大,牵涉金额较大,不采取法律行动,几个电话几封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美国是法制社会,处处都是法。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有了纠纷,事无巨细大小,都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桑兰的维权案不是刑事案件,只是民事纠纷,所以不存在好人与坏人的问题。

  诉讼费并不多

  记者:索赔18亿美元,要给法院交多少诉讼费?据说您和桑兰签的是风险代理,这种风险代理的诉讼费支出及调查取证和交通费等开支是如何计算的?

  海明:诉讼费目前还无法确定。在美国,75000美元以上的案子,法庭收取的审理费都一样。其他花销则要看每个个案的不同。

  据了解,在美国,联邦政府对诉讼提供巨额财政补贴,法院只收取微不足道的费用,审理案件的成本几乎全部由政府负担。此外,为体现司法低廉原则,联邦法院不是按照案件的争议金额或者诉讼标的征收案件受理费,而是按案件件数收取固定的费用。因此,75000美元以上的索赔案,法庭的基本收费都是一样的,并不因索赔18亿,就多收审理费。

  为何状告监护人

  记者:作为桑兰的监护人,谢晓虹夫妇所获的授权有哪些?他们监护人资格的授权是来自国家体育管理部门还是桑兰父母?在以往报道中,桑兰和谢晓虹夫妇关系融洽,为何这次要起诉对方?指称谢晓虹夫妇侵犯桑兰隐私及不当得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海明:桑兰在美国受伤次日,她的父母就接到通知,并立刻从中国赶到纽约。然而,他们被剥夺了担任女儿监护人的权利,而是由中国体育管理部门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和法律手续,就授权给谢晓虹和她的丈夫刘国生担任监护人。

  在成为监护人后,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桑兰提到,她受伤是因起跳时有人撤垫子,但谢晓虹夫妇和国内体育管理部门不让桑兰这么说,并说桑兰有脑损伤。此外,谢晓虹夫妇还未经同意,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并用于广告和出版物;还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

  官司会否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记者: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相当于什么级别的法院?在该院的审理有无和国内一样的期限限制?该院判决后是否还会上诉到更高一级法院?如果原被告不服判决,官司最终会打到哪个法院?

  海明: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专门处理跨州和跨国官司。它不是纽约州的法庭,而属于联邦司法系统。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表决通过才能上任,职位是终身的,以确保判案公正,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美国的联邦法院、美国国会和美国总统在级别上是平等的。联邦法官可给行政部门下令,行政部门必须执行。如果行政部门认为法官命令违法,可上诉到最高法院。在华盛顿的最高法院是美国联邦系统最高的一级。桑兰案不管输赢,原告或被告都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但联邦最高法院每年只审理数量有限的案件,对大部分上诉案不予审理。

  代理律师是北京人

  记者:作为桑兰律师团的华裔律师,能否给晚报读者介绍下你的经历?

  海明:我是北京人,25年前到美国读大学,后读法律博士。毕业后,起初在曼哈顿一大型律师事务所任职,基本上服务美国主流社会的法律需求。后自己成立律所,主要为海外华人提供法律服务,也有国内客户。我们律师楼目前有全职兼职律师9名,由欧洲裔、亚洲裔、非洲裔组成,所有律师都是美国的法律博士。我们经手过一些金额庞大的跨国公司纠纷案。国内读者较为熟悉的案件有:中国留美博士生翟田田被诉“恐怖分子”案,我们把翟从监狱里救出,使他得以顺利回家;中国博士赵静告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宗族歧视案;北京奥运会前声讨CNN辱华言论案。

(责任编辑:厉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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