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纽约5月8日体育专电 一位在纽约执业的民事诉讼律师说,桑兰18亿美元索赔案的下一步可能是撤案,也就是法官宣布不予立案。
这位与本案无关的律师7日说,根据纽约州的法律,桑兰的案子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故此,撤案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撤案的话,估计几个月内就会有结果。”他说。
如果法官不同意撤案,案子就将进入取证阶段。双方都有举证责任。双方律师会交换各种文件。举证完成之后,案子才会进入审理阶段。一般民事索赔案可能会拖得很长,最快也要一二年,长的则要五六年。
这位律师的预判跟被告一方律师的预判大致契合。被告刘国生、谢晓红的律师莫虎认为,桑兰案有两大弱点。其一是索赔时效已过。其中有些项目的追诉时限为一二年,最长的为六年,而桑兰受伤至今已经13年了。其二是起诉书中所有内容都是“桑兰说”,缺乏实证。莫虎预判所有被告很可能以“追诉时效已过”为由要求撤案。
桑兰的律师海明承认桑兰大多数索赔要求的追诉时限已过。不过,他认为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失职部分胜诉的可能性较大。虽然桑兰索赔案的被告有美国在线(AOL)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刘国生和谢晓虹等多个对象,但是起诉书中的大幅文字都是指向刘国生和谢晓虹的。起诉书的“事实陈述”部分一共有22段,其中的11段涉及刘/谢二人和中国体操协会(中国体操协会并非被告)。涉及其他被告的仅有5段。另有6段属一般性陈述。
起诉书说,中国体操运动员桑兰1998年在纽约友好运动会上受伤。中国体操协会指派居住在纽约的美籍华人刘国生、谢晓虹做17岁桑兰的监护人。起诉书没有提及桑兰父母当时是否同意由刘和谢行使对桑兰的监护权。起诉书说,刘国生和谢晓虹被指定为桑兰的监护人后,从与中国体育界的生意中得到巨额美元的好处。
■桑兰案·回顾
13年前,桑兰在第4届美国友好运动会中练习时严重受伤,造成高位截瘫,这也导致她的人生发生重大改变。除了终日与轮椅为伴,生活上有诸多不便之外,她心理上承受的压力更大。如今,桑兰因一场索赔金额高达18亿美元的跨国官司再陷舆论漩涡,随之而来的还有关于人性和道德的争论。
■桑兰案·声音 专家看法: 运动员保险不能缺位
谈及体育保险和运动员保障体系,北京社科院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金汕和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诊所主任丁相顺意见一致,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不能忽视运动员权益。
和国外相比差距甚大
金汕拿足坛的“曲乐恒事件”和“张惠康事件”当作案例,“辽足俱乐部给队员上了一定的保险,但都属于集体保险,份额相当小,在曲乐恒出事后,他只获得5万元的赔付,这在巨额医疗费面前简直杯水车薪。张惠康曾是冲进奥运会的功臣,但最后成为无所事事、疾病缠身的弱势群体,反差太大。要怪罪的是保险制度的缺失,如果有了保险制度,他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赔偿,张惠康后半生不至于如此落寞。”
金汕透露,国外的运动员保险制度相当完善,罗纳尔多、贝克汉姆、马拉多纳和阿德里亚诺也都曾经为自己的腿投保。
完善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丁相顺认为,桑兰在13年后才提起诉讼,暴露了相关机构在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果桑兰所主张的各种侵权事实属实,相关机构能及早提起诉讼和司法救助的话,恐怕就不会出现诉讼时效超过的法律缺陷了。”
金汕认为,体育保险和运动员生活保障是两项庞杂的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协作,“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不应停留在无休止讨论和研究上,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运动员保障体系。”
■桑兰案·相关人
刘国生、谢晓虹
刘、谢夫妇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进入中国彩票市场的外商,1987年创办了北京乐达利公司,印制即开型彩票,后来又创办了电彩公司,提供电脑彩票系统。谢晓虹的乐达利公司是中国女子体操队的主要赞助商,她和李宁都是中国体操协会的特邀副主席。
海明
海明是代理桑兰诉讼案的美国华裔律师,他所创建的海明律师楼有过一些知名案例。2008年,曾“代表13亿人”向CNN索赔13亿美元,虽然本案终以海明撤诉告终,却使他在华人圈的声誉鹊起。此外,海明还因质疑莎朗·斯通的“冷血言论”而备受关注。
莫虎
祖籍广西桂林的莫虎在10岁时移民美国,是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研究院法学博士,曾担任纽约地方检察官和纽约警察总局副局长。1988年,莫虎从事律师行业,并在1994年创立莫虎律师事务所。据海明透露,莫虎是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多年的好友和法律顾问。
黄健
作为桑兰经纪人的黄健曾是一名击剑运动员,曾入选北京市击剑运动队,1997年退役后,还有过在国家体育总局三产公司工作的经历,他在悉尼奥运会前成为桑兰经纪人。对于其个人私事,黄健一直不愿透露,但他默认自己就是桑兰的男友。(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