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高尔夫球集训队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 赛事名称:国家高尔夫球集训队选拔赛
二、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辽宁奥丰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
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
五、竞赛地点:
北京辉煌国际高尔夫俱乐部
六、竞赛形式:
男、女子个人比杆赛
七、竞赛参赛资格: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符合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R&A规则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业余球员身份规则中相关规定的运动员,且男子运动员参赛年龄在13周岁-20周岁,女子运动员参赛年龄在13周岁-18周岁。
(三) 运动员具备如下条件方能入选国家集训队:
1、 热爱高尔夫球事业,成绩优秀。
2、 作风正派,团结集体。
3、 有事业心和吃苦精神。
4、 具有扎实的技战术基础,良好的心理素质。
5、 在运动员中出类拔萃,具有良好的潜质。
6、 入选国家集训队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国家集训队组织的训练和队内选拔。
7、 入选运动员须与小球中心签署入队协议,遵守小球中心和国家队的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
八、竞赛参赛人数:
男、女总人数120人
九、竞赛办法:
(一) 比赛采用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审定、R&A规则有限公司及美国高尔夫球协会联合颁布的“2008年版的高尔夫球规则”以及竞赛委员会制定的“比赛条件”和“当地规则”。
(二)比赛为四轮(72洞)比杆赛。根据每名运动员在四轮中的总成绩,排定个人的名次,杆数少者名次列前。
(三)比赛不设并列,如成绩相同时则以最后一轮的成绩较佳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以最后一轮后9洞成绩较佳者名次列前;如仍然相同则以最后一轮最后一洞开始逐洞倒计数的方式决定,成绩较佳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名次。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男子取前8名;女子取前 6名进入国家高尔夫球队集训,并颁发证书,经国家队赛前选拔后,男子运动员可代表国家参加2011年“野村杯”暨亚太男子业余队际锦标赛和2011年亚洲业余锦标赛。
十一、裁判员及仲裁:
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选派仲裁主任、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报名方式
① 报名运动员于2011年7月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组委会,并有责任确认参赛报名表的发送、接收等情况。
② 报名传真:010-67187556
③ 查询电话:010-67191528、87104018
④ 组委会地址:奥丰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高协专业人才合作管理项目)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7月5日中午12:00
(三) 参赛运动员报到
赛事报到地点:北京圣世苑温泉大酒店大堂
赛事报到时间:2011年7月10日13:30—17:00
(四)请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张及近期彩色照片1张(1寸)。
十三、费 用
(一) 参赛运动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 参赛费 人民币500元/人,中途退赛的运动员,参赛费不予退还。
(三) 练习日、正式比赛日的打球收费为180元/18洞(含果岭费、球童费、拖包车、衣柜费)。如参赛运动员提前一周试场,打球费400元/18洞(含果岭费、球童费、衣柜费)。
(四) 练习场费用: 练习日、正式比赛日每人免费50粒球,练习果岭、沙坑免费
(五) 球会午餐:自助餐80元/人。
(六)接机费用:80元/人
十四、积分排名:
参加比赛的男、女运动员所获得的积分将纳入中国高尔夫球协会设立的“中国业余高尔夫球员积分排名”系统。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十六、重要信息(竞赛日程、注意事项、相关事宜、及报名表)见附件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高尔夫球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