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广网消息:南京一处居委会要求前来盖章办证的民众先买50元福利彩票。工作人员称自己没义务帮助盖章,但没章就领不到证。对此,南京市秦淮区福利彩票发行办公室解释,因为今年南京市的“福彩”销售任务较重,所以他们让社区也承担了一部分的销售任务。
盖个章“罚”你买彩票,这是强制推销还是明火执仗?而事实上,强买强卖本身与明火执仗差不到哪里去,不过是一个有本钱,一个没本钱,都是“抢劫”的变种而已。
50元彩票的“强买强卖”说得好听点为了公益,说的客观一点是特权的产物。那么,就别小瞧了这50元彩票,这里面至少包含着“四重”特权。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办社会事务科的陆建树主任说:前段时间,红十字会进行捐款,给社区下达任务的时候,他们就说工商局能不能捐点款,工商局就没捐,社区说那你们买一点福彩吧,工商局说算啦,也不要推销了,下面假如人家来盖章的时候,你们就每个人收50块钱,再用福彩给他们吧。
如此看来,红十字会是第一重特权部门。陆的证言中指明捐款靠给社区“下达任务”,“捐款自愿”,这是大的原则,“下达任务”又算怎么回事?捐款靠“摊派”这又是哪位“天仙姐姐”的好主意?
社区是第二重特权之衙门。“摊派”给工商局,然而工商局并不那么听使唤。这个彩票本来已经“摊派”给了工商局,但工商局靠特权将这“彩票购买”的冤大头之倒霉球转踢给了盖章的老百姓,如此,工商局又是第三重特权门。
“巧妙”之处在这里:下面假如人家来盖章的时候,你们就每个人收50块钱,再用福彩给他们吧。50元钱是真货,50元彩票却是“不可知的真货”,谁知道这50元彩票是不是“肉包子打狗”呢?这就有了极大的“学问”,即不明目张胆的抢,又是你自愿购买的彩票,如此“两清”,这到底是不是一种仗势欺人?是不是一种强买强卖?是不是一种假公权的欺骗、组团忽悠老百姓的活动?
第四重特权,才是那个管公章的居委会人士。“我们没有义务盖这个章”,反过来是不是就可以这样认为,公章就是某些公权部门哪怕是芝麻官衙门如居委会者公然敛财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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