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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运动员有义务为国家代言 孙杨大气应学刘翔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2011年08月31日11:05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孙杨有情绪。

  短短的一天时间,几条微博跟帖超过了六千,有人为他打抱不平,认为游泳中心应该正视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也有人认为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不过是游泳中心处理问题过于家长化、简单化。

  人红是非多,如果仅仅是单为这次代言维权,那事情倒是简单了。实际上自从世锦赛期间出现“穿衣门”“签约门”等负面报道,还有中国游泳队总教练幺正杰用“张琳仍然是中国游泳的领军人物”这样的话敲打孙杨,大家就明白孙杨和游泳中心之间沟通出现了问题。

  昨天孙杨再次回应说,不是不愿意代言,而是要求代言的知情权。随后在微博中说:“希望在同一片蓝天下,在同一个集体中,大家能得到公正的对待。”更是意有所指,也许这才是问题症结所在。

  孙杨该不该发牢骚?作为中国游泳伦敦奥运会夺金的希望,被大家当作接班刘翔和姚明成为全民偶像,孙杨在世锦赛破纪录后多次卷入是非,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刘翔被罗伯斯拉手错失金牌憋屈不?看看他随后大气地表示和罗伯斯仍然是哥们,孙杨也许可以从中得到些启示全民偶像该怎么做。大气当学刘翔,作为年轻的运动员,目标应该放得远一点,同时应该明白,体制内的选手,个人利益应该首先服从集体利益。国家队选手,有义务为国家队的商业开发代言。

  当然,游泳中心更应做好细致的沟通,让每一个运动员都有知情权。

  高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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